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大数据辅助分析和涉网新型行为分析系统服务项目采购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
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关于大数据辅助分析和涉网新型行为分析系统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因现阶段新型网络犯罪手段升级快,大数据辅助分析和涉网新型行为分析系统服务需能够对海量信息进行分析,实现信息查询、线索分析等功能,能够针对当前视频裸聊、网络刷单、投资理财等新型涉网电信诈骗、跨境网络赌博进行打击、反制和预警阻断,为公安机关提供互联网情报资源和信息化研判工具。相关平台服务需在公安网提供。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取公开询价方式,为固定单价报价。报价时须写明最终总报价,应含项目开展全过程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选定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本项目合同期内,总结算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298000元;
3.询价公司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我国法律设立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公告的具体项目进行报价,即表示认可我局提出的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局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
5.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局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询价公告的组成部分,对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本章所有条款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有任一项负偏离的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文件的组成及封装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原件一份(见附件);
4.“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5.项目报价函,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 ;
6.参加询价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企业相关资质材料;
8.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所有复印件及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文件袋密封处理并盖单位齐缝章。
五、递交材料及询价时间和地点
1.递交材料及询价时间:2026年3月26日下午3:00前;
递交方式:请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邮寄到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刑侦大队。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2.报价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3月27日9:00(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宗棠路70号4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awei.gov.cn)
七、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刑侦大队(马尾区宗棠路70号)
联系人:卢警官 ;电话:1379-9805-767
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
2026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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