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刑侦大队新型采集终端设备网勘通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
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刑侦大队新型采集终端设备网勘通采购
二、采购内容
(一)技术装备:新型采集终端设备网勘通1台
(二)参数最低要求:
1.专业设备需一体化集成物证采集、人像采集、可视电子签名和可视化交互模块。实现涉案电子证据一站式规范化、智能化、流程化的高效提取。
1.1智能图像采集:设备支持智能OCR识别,可快速录入人员证件信息以及采集固定涉案物证信息(事主手机、涉案相关票据与银行卡等信息)。同时支持智能识别红包、转账、二维码等信息。
1.2可视化交互:支持事主查看提取全过程,确认取证结果和电子数据现场提取笔录内容,实现取证过程透明化。
1.3电子签名:优化电子数据现场提取笔录的归档流程,实现电子数据现场提取笔录的一站式制作、签名与归档,提升办案效率。
2.软件需采用智能化引导式设计,能够辅助用户按照现场勘查规范精准高效完成涉网案件勘查工作。支持案件信息录入、人员信息采集、物证信息采集、电子数据提取、涉诈APP检测分析、涉诈网站检测分析、提取报告与智能笔录。支持数据自动导入现场勘查系统,并在现场勘查系统内对数据进行关联建库和管理应用。
(三)说明:1.报价总额不超过6万元;2.被询价供应商若采用与具体采购需求不一致的参数或内容,应优于或者相当于具体采购需求中的标准;3.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4.供应商缺项、漏项报价的,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询价响应文件中需注明拟提供的货物品牌、型号或规格,否则按照无效标处理;5.质保期内商家需免费提供配件、保养及维修。
三、询价公司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我国法律设立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公告的具体项目进行报价,即表示认可我局提出的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局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
5.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局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询价公告的组成部分,对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四、需提供材料:
1. 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加询价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并加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福建省政法采购网上企业信用查询截图;
4. 投标报价文件;
5. 中小型企业承诺书;
6. 所有复印件及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7.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文件袋密封处理并盖单位齐缝章。
五、递交材料及询价时间和地点
1.递交材料及询价时间:2026年3月19日下午15:00前;
递交方式:请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邮寄到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刑侦大队。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2.报价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3月20日9:00(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宗棠路70号4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awei.gov.cn)
七、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刑侦大队(马尾区宗棠路70号)
联系人:卢警官 ;电话:1379-9805-767
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
2026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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