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马尾区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日期:2026-03-13 09:12
政策文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对下列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设置地点向社会进行公告。

序号

辖区

公示地点

查处的违法行为

1

马尾

协洲王藻路口

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电动自行车违反信号灯通行

2

马尾

宗棠魁岐北人行

3

马尾

江滨路下穿隧道进口

4

马尾

江滨路下穿隧道出口

  特此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3月13日    

来源: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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