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背景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科风貌〔2025〕3 号)、《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做好老城区和老街巷专项调查工作的函》(榕名城委函〔2025〕483 号)等文件精神,马尾区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重点调查历史上府城、县城具有保护价值的卫所、驿城、寨堡、租界、工矿等特色功能区域,全面摸清各类保护对象的资源底数,形成一批潜在对象名单和特色保护要素名单,切实将调查成果转化为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支撑,推动历史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新生机。为推动马尾区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马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福州市勘测院有限公司承担马尾区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
二、工作过程
1、部署阶段
完成住建部“老城区和老街巷专项调查系统”账号注册等工作;组建专业调查队伍,做好府志、县志、老照片、古厝普查档案等基础资料收集工作;搭建线索征集平台,完成前期准备。
2、夯实及评估阶段
针对重点调查范围开展调查,评估前期古厝普查成果如将推荐历史建筑作为历史建筑普查线索,古厝集中区域作为潜在名镇、历史地段普查线索);名镇、街区、地段(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群)保护规划中认定的保护建筑等纳入本次调查线索;对接文物四普成果,避免线索重复。
调查核准调查范围、对象位置、保存状况;拍摄照片、走访居民,同步核查公众前期提供相关线索。形成一批名镇、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保护建筑等潜在保护对象初步名单。
3、线索确认阶段
2026年1月30日,马尾区古厝办联合区船政管委会、文旅局、资规局、马尾镇、亭江镇、琅岐镇等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会商研判线索名录,确定潜在保护对象名单,调查成果通过了专家评审。
4、系统填报
完成住建部“老城区和老街巷专项调查系统”的成果填报。
三、工作依据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25〕218号)
2、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科风貌〔2025〕3号)
3、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做好老城区和老街巷专项调查工作的函(榕名城委函〔2025〕483号)
4、关于印发《马尾区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巷专项调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榕马建综〔2025〕111号)
四、主要内容
本次马尾区调查出潜在历史建筑共5处。经会商及专家评审后,认定通过5处潜在历史建筑,现将会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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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乡镇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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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光明村道头街26号民居 |
琅岐镇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光明村委会道头路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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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东岐村城门殿3号民居 |
亭江镇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东岐村委会城门殿路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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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东岐村后街40-1号民居 |
亭江镇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东岐村委会后街路4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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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盛美村盛美32号民居 |
亭江镇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盛美村委会盛美路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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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长柄村里澳108号民居 |
亭江镇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柄村委会里澳路108号 |
上述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论证成果在马尾区政务信息网(http://www.mawe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6日。公示期间,市民若有意见,可来电向区古厝办反映。
联系电话:0591-63198933
马尾区古厝保护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州市马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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