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尾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增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公示
日期:2026-01-26 15:12
政策文件:

 

 

 

各镇人民政府、罗星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及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我区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实地调查、组织认定、会议研究并公示,我区依法认定、登记新增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4处,其中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4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1月26日起至1月30日。

如对本次文物认定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福州市马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反映,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83680192。

 

附件:马尾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增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共4处)

 

 

福州市马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1月26日

 

 

来源:马尾区文体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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