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奋鹰物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日期:2025-11-21 10:57
福州奋鹰物流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年11月13日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榕马执罚告字〔2025〕0076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榕马执罚告字〔2025〕0076号)(详见附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处罚告知书》(榕马执罚告字〔2025〕0076号)
福州市马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1月21日
来源:马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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