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奋鹰物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日期:2025-11-21 10:57
政策文件:

福州奋鹰物流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年1113日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榕马执罚告字〔2025〕0076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榕马执罚告字〔2025〕0076号)详见附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处罚告知书》(榕马执罚告字〔2025〕0076号)

 

 

 

福州市马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1月21日

来源:马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