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马尾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5-10-10 09:40
政策文件: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9月25日至11月3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巡察。2024年6月20日,区委巡察二组向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个方面15个问题,并提出了5条整改意见。针对巡察反馈的15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41条,已完成41条。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要求上来。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巡察整改思想自觉和政治担当,举一反三,全力以赴、不折不扣抓紧抓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局党组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局党组书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研究、带头部署、带头督导,听取各部门负责人整改进展汇报,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抓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落实整改。我局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局党组召开专题会,针对区委巡察二组反馈问题进行分解立项,制定了《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同时,把整改工作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做到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在差距。一是党组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二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的重要论述存在差距。三是学深弄懂悟透尚有差距。

  整改情况:

  (1)局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党组会的“第一议题”。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提出工作要求。2024年7月10日,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重要论述及《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

  (2)2024年7月10日,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重要论述及《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7月19日,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的重要论述并讨论。

  (3)充分利用党组会、“三会一课”等载体平台,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组织收看《“3820”战略工程启示》系列报道。2024年共开展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学习13次,并开展了研讨交流。2024年8月22日区交运中心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主题学习教育并进行讨论。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落实制度文件及决策部署存在偏差。一是工作跟踪落实不到位。二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

  (4)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强化工作检查与督促,加强工作人员责任意识,跟踪落实好各项工作。

  (5)2024年区交运中心事中事后监管检查企业共254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93份,整改事项312项,企业均已按时整改完毕,整改率100%。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二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够严格。三是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

  (6)局党支部重新修改了《2020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在今后工作中杜绝主体责任不清的情况。

  (7)2024年7月29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认真查摆意识形态方面存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查摆问题,确保民主生活会不走过场。

  (8)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公章管理比较粗放。二是固定资产申购不严谨。三是人员招录随意化。

  整改情况:

  (9)区交通执法大队参照市交通执法支队管理模式,由区交通执法大队代为管理2号公章,并指定专人保管,建立使用登记台账。

  (10)今后将按照《福州市马尾区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规范政府采购程序的通知》(榕马采〔2020〕414号)规定,执行固定资产购置及资产入库。

  (11)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员会办公室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编外人员管理的补充通知》(榕马委办〔2022〕19号)要求,执行人员招录相关程序。

  已整改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一是担当精神有所欠缺。二是工作决策随意性大。

  整改情况:

  (12)区交通执法大队积极落实“说理式执法”与轻微首违不罚等制度,采取坦诚沟通、全程说理的方式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与普法宣传,严格落实《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和填写说明》的工作要求,在行政处罚案件中,行政处罚告知书有责令改正事项的,不再制作本文书。后续办理的案件已补全处罚整改的相关材料及整改完成的情况报告。组织办案人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的业务培训与学习,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办案质量。

  (13)区交运中心要求工作人员后续工作中严格按照流程进行审批。

  已整改完成。

  6.行政许可与行政执法规范化有待提高。一是违规审批行政许可。二是行政强制措施审批不规范。三是证据登记保存程序不合规。四是“不予处罚”案件认定不合规。

  整改情况:

  (14)区交运中心将严格要求行政审批许可人员加强相关业务的学习,依法依规进行许可审批。

  (15)区交通执法大队已将意见建议向上级部门反映,完善该流程,执法人员办案中也采取多途径、多方式收集案件证据材料,以便及时审批及时立案。

  (16)区交通执法大队在今后办案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规定的时间期限。

  (17)区交通执法大队在办理该类案件时将及时留证,在案卷中补充整改相关材料。同时,加强执法实务学习,促进执法能力提高,提升执法办案水平,杜绝类似错误发生。

  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7.为民服务宗旨意识薄弱。一是行政执法案件立案不及时。二是法律文书送达滞后。三是复工复产审批缓慢。

  整改情况:

  (18)区交通执法大队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相关规定,案件办理中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督促当事人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并接受处罚。同时,执法大队已向上级部门提出完善法律法规中对当事人不配合调查的法律责任内容,对当事人起到制约作用。

  (19)区交通执法大队已加入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等送达方式,确保及时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

  (20)区交通执法大队加强了“回头看”工作,督促企业整改,指导企业完善整改材料,做到及时整改及时审批。

  已整改完成。

  8.项目管理程序不严。

  整改情况:

  (21)我局加强小修保养工程管理,委托区属国有企业进行养护,采用签证后审的计量方法计算工程量及费用结算,小修保养管理已经规范化、常态化。

  已整改完成。

  9.财务管理不严格。一是工会收缴不规范。二是财务审批流程不规范。三是物资领用较随意。四是支出依据不全。

  整改情况:

  (22)我局工会按照《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18﹞158号)文件要求,已于2024年7月向全局职工收取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的工会会费。

  (23)“马尾区两高项目(高速、高铁)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设计费已经完成送审资料的收集整理,2024年7月29日已征得区财政局同意送审,7月31日送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区财政评审中心已经给出审核意见。

  (24)区交通执法大队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相关单据已进行规范整理保存,整改到位。

  (25)区交通执法大队经与场站公司协商,场站公司已同意退还相应租金。

  已整改完成。

  (三)聚焦党组织建设方面

  10.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一是民主集中制意识存在差距。二是议事决策规则制定不严谨。三是党组会议缺乏严肃性。

  整改情况:

  (26)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不先发言定调,坚持在认真全面听取班子成员和与会人员意见建议后,综合各方面情况最后发言表态,最终达到集体决策、形成共识的目的。

  (27)我局已修订完善《福州市马尾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会议事规则》,进一步细化“三重一大”决策内容,明确资金使用、人员招录、职级晋升及职称聘任等事项纳入局党组会议研究内容。

  (28)我局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一是“两个责任”同向发力不足。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

  (29)区交运中心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共两场,并制定《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于2024年6月6日开始实施。

  (30)区交通执法大队根据职责,明确整治对象和整治措施:联合区公安交警、城管执法部门在主城区开展整治非法营运、乱停靠等交通乱象专项行动。区交通执法大队积极与公安交警部门沟通,在辖区主要路口悬挂摩托车禁止通行行标志牌,在医院门周边道路悬挂车辆禁停标志牌。协调交警、城管部门规划“三车”停靠区域,规范“三车”停靠。

  已整改完成。

  12.党建工作责任制压力传导不足。一是开展党建干工作不规范。二是领导班子示范作用弱化。三是党费收缴不合规。四是党员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

  (31)区交运中心党建工作已规范,目前负责党务工作的均为正式党员,并要求其加强党务业务的学习。  

  (32)2024年7月29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认真查摆存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认真查摆问题,确保民主生活会不走过场。

  (33)局机关支部退休党员党费已按规定重新计算并补齐,于2024年8月22日交区直机关党工委党费专户。区交运中心对2018-2023年的党员所交纳的党费进行了重新核算,对部分同志党费存在“四舍五入”未足额交纳部分进行补交,并于2024年7月19日交党工委党费专户。   

  (34)局机关支部2名退休党员的组织关系已于2024年4月转出。

  已整改完成。

  13.基层党组织建设“形式化”。一是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二是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不严肃。三是支部升格程序不规范。四是会议记录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

  (35)区交运中心在党员大会上对党务工作提出要求,要求加强党务工作业务的学习,党日活动前要制定好方案,实施记录要完整。

  (36)区交运中心要求党务工作人员要注重业务学习,特别是要学习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熟悉党务工作流程及要求。

  (37)区交通执法大队严格按照党章和相关规定,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和换届选举相关政策文件,确保换届选举的程序合规,组织严谨,每个步骤的合规性和透明性。

  (38)区交运中心严格规范签到流程,党员要自觉签到。党务工作人员对档案要及时整理。杜绝代抄、追补现象,谈心谈话形式要多样化。

  已整改完成。

  14.选人用人制度不完善。一是落实回避制度不到位。二是考核材料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

  (39)我局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免回避制度。

  (40)在今后的干部晋升考核过程中将严格遵循干部晋升考核流程,规范考核材料撰写。

  已整改完成。

  (四)聚焦巡视巡查整改等落实方面

  15.局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制不到位,对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制度执行仍有不足。

  整改情况:

  (4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明确党组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2024年7月10日,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重要论述及《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4年8月,区交运中心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支部书记与委员及党员谈话、委员与党员谈话、党员与党员谈话,主要涉及思想、学习及业务方面内容。

  已整改完成。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持之以恒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运用巡察整改成果。

  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

  

 
 
 
 
来源:马尾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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