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马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5-08-19 16:48
政策文件:

  根据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1月6日至12月22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住建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6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住建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对每一个问题都进行了深入剖析,制定了具体、可操作的整改情况,并建立了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党组书记林孔位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着力解决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对整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聚焦政治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党组扩大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区委会议贯彻精神;二是7月23日局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三是8月27日局中心组再次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今后工作中将持之以恒地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已完成)

  (2)住建局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3日进一步修订《中共福州市马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议事制度》,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编入党组议事制度中,并从即日起认真贯彻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党组议题会前审议机制,提高议事质量。(已完成)

  (3)政治敏锐性有所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理论学习制度,今后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实现常态化开展,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和政治素养;二是2024年9月5日召开党委(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行业的重要批示精神,就批示精神结合实际工作进行部署,开展学习研讨。在今后工作中将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区各级对于住建行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传达,并认真贯彻执行。(已完成)

  2.针对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性不足的问题。

  (4)历史建筑保护责任缺位。

  整改情况:积极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一是函告各镇街及时更新历史建筑“楼长制”责任清单,目前已经完成“楼长”更新工作,并加强日常监督指导;二是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福州市“九个一批”任务要求,进一步丰富古厝活化种类,提升我区古厝价值,更好地留存历史文脉;三是丰富古厝活化利用形式,提升古厝综合价值核心要求,将历史建筑15号活化改造为“福州30年成就馆”。(已完成)

  3.针对主责主业开展不够严实的问题。

  (5)审批容缺补正监管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马尾区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容缺补正机制》;二是明确容缺补正时限和责任人员,做好日常补正工作。已完成

  (6)招标过程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强化招投标过程监管力度。一是积极开展工程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整治工作。通过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填报问题数据。对发现招标文件不规范等问题,均整改完成;吸取教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复议答复,在招标备案环节加大审查力度;二是根据各级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整理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的《招标文件审查要点》;通过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上的审查监督,依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系统,确保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公正开展;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招标过程公正透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除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外,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上发布;三是建立福州市马尾区工程招投标与造价事务中心每周学习制度,加强招投标政策法规知识和操作实务的运用,提高招标投标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加强对投诉有关制度宣传学习,做好建设工程招标投诉举报保障工作,切实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管办法(试行)》等规定的宣传和学习。(已完成)

  4.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7)安全检查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抓实安全检查整改工作。一是加大对燃气安全的监管力度,对存在隐患的餐饮企业开展复查。对全区6家燃气企业及4家瓶装燃气供应站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材料进行核查,同时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消防、商务、交通等部门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对部分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检修规程、作业标准等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对日常巡检、维护等记录进行完善。同时,利用“城镇燃气安全网络培训学院”平台,组织全区用气餐饮企业开展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燃气安全培训。通过线下集中培训和线上观看培训视频等方式,共组织培训活动18场,培训人员共计963人,着力提升餐饮经营企业的安全用气、紧急处置及应急逃生能力,实现全区用气餐饮企业燃气安全培训的全覆盖。(已完成)

  (8)检查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强化安全检查工作,夯实检查结果。一是已要求各物业小区重新对小区消防标识进行自查自纠。同时结合美丽家园专项行动对小区消防标识进行检查,问题一经发现立即督促物业企业整改到位;二是为进一步落实物业企业安全管理能力,2024年5月联合区消防大队召开马尾区“全责任链条”和“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会;9月组织罗星街道、马限社区、福建三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物业小区抗台防汛演练”。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常态化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工作,落实主体责任;三是组织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城管局、区公安局、各镇街等单位开展“美丽家园”专项行动部署会和工作推进会。同时我局还组织各有关单位联合检查6次,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检查1次,自行检查7次,共对我区36个物业小区进行检查,并将相关情况以督查通报的方式通知责任镇街,由责任镇街针对通报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督促物业小区整改到位。(已完成)

  5.针对意识形态责任重视不足的问题。

  (9)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一是2024年3月召开党委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当年工作安排;二是7月传达区委《关于2023年以来我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的通知;三是7月开展住建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半年分析研判,共剖析5个问题,制定了5项措施,努力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今后局党组将结合住建分管不同的领域定期抓好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及时了解苗头问题,做好预防整改工作。(已完成)

  (10)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贯彻住建领域分析研判机制。一是组织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二是组织开展住建审批、招投标领域专项分析研判工作,共发现3个问题,剖析3点原因,制定了3 条措施,并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整改落实;三是传达贯彻区委《马尾区学习贯彻〈福建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任务分工方案〉》通知精神;四是结合“四下基层”“千名干部进千企”深入企业,服务对象,积极鼓励企业在面临房地产经济形势下行的环境下,积极应对困难,多方想法解决问题。(已完成)

  (11)舆情引导处置能力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加强舆情引导处置。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一是完成对《2022年马尾区住建局舆情处置应急预案》修订和完善;二是举一反三根据相关安全工作预案开展自查,暂未发现此类问题。(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针对民生保障性工作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2)“点题整治”工作推动不实。

  整改情况:抓实“点题整治”。一是于2024年7月发文通知至各镇街组成交叉检查组,每个镇街调研3个物业小区“点题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调研后每个镇街针对检查情况撰写调研报告,并负责督促物业小区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到位。今后将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完成“点题整治”等相关工作;二是向2022年进行物业小区公共收益专项审计的镇街发函,由责任镇街重新梳理2022年度物业小区公共收益审计报告整改反馈情况,督促报告中存在问题的物业小区立即予以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完成;三是8月份组织各镇街开展点题整治审计报告“回头看”工作,针对2021年—2023年各镇街抽取物业小区审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已全部整改完毕。(已完成)

  (13)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有偏差。

  整改情况:认真执行保障性住房政策。一是2018年启用系统审批以来,公租房申请均在系统审批时限内完成,整改到位;二是建立健全《福州市马尾区国有房产中心公共租赁住房档案管理制度》(试行)。在公租房档案归档前,将对收录材料再次全面审查,防范审查纰漏再次发生。(已完成)

  7.针对财务管理规范化有所欠缺的问题。

  (14)报销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报销程序。一是明确报销流程。对现有的报销流程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操作规范,确保报销流程清晰、透明。加强财务培训,组织定期的财务培训,增强员工的财务合规意识,充分理解报销流程及其重要性。加强报销过程中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明确各自的职责,确保报销活动顺利进行;二是涉事人员已按规定将相关费用退回财政金库。(已完成)

  (15)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严格财务审核制度。一是核查并纠正发票号重复的问题,强化报销流程和票据管理。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二是相关单位已重新审核,按规定落实整改,并严格要求财务人员以后每笔出款必须附上相关的委托合同,并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已完成)

  (16)资产管理不善。

  整改情况:加强资产程序管理。一是加强内部监督,指定专人负责监督政府采购过程,确保所有采购活动符合政策和相关法规要求,避免未批先采的情况再次发生。组织专门的培训,强化法规和政策意识,充分认识政府采购审批流程及其重要性。加强政府采购过程中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明确各自的职责,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二是建设房地产公司加强完善后期采购的相关审批程序,确保审批手续完整;已将相关项目登记录入固定资产明细表;三是国房中心落实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流程和规范,确保账务处理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已将该网签系统纳入无形资产管理,后续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相关无形资产管理。(已完成)

  (17)工会会费收缴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于2024年8完成全部月缴纳工作,合计42461元。今后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落实工会会费个人部分缴纳工作。(已完成)

  8.针对津补贴发放随意性大的问题。

  (18)不在岗人员领取补贴。

  整改情况:严格津补贴发放管理。一是已于2019年7月追回因工作失误发放的餐补;二是完善餐补发放制度,对现有的餐补发放制度进行审查,确保制度中明确规定餐补的发放对象、标准和程序,并明确规定离职人员不再享受餐补;三是加强监管和审核。对于餐补的发放过程,加强监管和审核,确保每一笔餐补的发放都符合制度规定,避免出现类似问题。(已完成)

  (19)重复发放慰问金。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建经费使用审批机制,落实一事一上会、逐级审批机制。一是2024年7月区住建局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党建活动经费的管理水平,确保经费使用公开透明,杜绝任何形式的浪费和不合理支出。今后将不定期开展党建经费使用检查工作;二是加强与工会等部门的沟通,综合考虑慰问经费开支渠道,杜绝重复慰问的情况再次发生;三是严格落实工会慰问相关制度。住院慰问需附相关住院证明。已完成)

  (20)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加强非公党建经费管理。一是就未落实专项资金规范使用问题开展提醒谈话,同时支部承诺加强管理,落实专项资金使用;二是今后将举一反三,加强党建经费使用工作的培训,不定期开展检查,抓好整改落实。(已完成)

  9.针对行政执法不够严谨的问题。

  (21)自由裁量权适用不准确。

  整改情况:规范自由裁量权适用。一是质安站对照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检查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执法过程做到有法可依,确保执法工作公正客观严谨;二是建立完善的执法流程,建立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涉及处罚金额、自由裁量权及疑难案件由站领导班子和执法人员共同研究,通过局党组会议讨论确定处罚结果;三是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和法规培训,借助局法律顾问对存在各类隐患案件等提供法律支援,提高依法办案质量。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开展执法卷宗专项研讨。(已完成)

  (22)案卷材料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调查材料审核。在进行调查后,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对整改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并确保所有整改措施都有相应的调查材料支持。在发出《安全事故隐患责令改正通知书》之前,再次核对调查材料,确保整改内容的准确性;二是对填写询问笔录的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熟悉询问笔录的填写规范和要求,同时对执法人员培训情况进行跟踪评估,确保培训效果;三是加大审核力度,建立案卷材料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标准和流程,确保材料质量;四是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提高对事故隐患整改重要性的认识,更加认真细致完成工作任务。(已完成)

  10.针对项目管理松软的问题。

  (23)项目处罚条款未按合同执行。

  整改情况:一是代建单位已对相关项目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施工单位对项目部及相关负责人员予以问责,目前处理已完成。同时完善内部相关管理制度建设,加强项目实施管理,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我局已要求代建单位针对竣工验收报告和过程联系单时间缺漏问题全面整改,现已整改到位;二是针对人员变更罚款问题,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建项目人员变更的通知》(榕建筑[2020]11号)文要求,强化过程管理,加强日常检查,加大对工程建设的监管力度,落实各项责任。(已完成)

  11.针对“四风”问题有所反弹的问题。

  (24)“奢靡之风”和“享乐主义”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加强财务监管。一是财务负责人严格把控开支是否合规。建设房地产公司完成相关事项整改工作,并退回相关费用3710元;5月区纪委给予林某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质监站已通过调整办公室、拆除外门、重新整合办公室人员等办法落实整改,以实现办公用房面积按标准严格设置,截至目前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已整改完毕;进一步加强对站办公楼办公用房的严格管理,并举一反三严格每一间办公用房面积的标准控制,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和反复;并于2024年5月给予谢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出台《马尾区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制度》,今后将加强日常抽查,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制度。(已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2.针对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25)党建责任制履职不到位,党员管理较为薄弱。

  整改情况:强化党建责任制,落实党员管理。一是重新学习《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今后将认真落实好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制度,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结合住建工作实际,落实“建强堡垒”机制,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二是2024年7月区住建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通报会,对存在应转未转党员的支部进行工作指导并督促支部完成转接工作;发放告知函,积极组织开展党员档案摸排工作,引导应转未转党员落实组织关系接转;三是分别约谈相关党支部书记,对涉及问题进行提醒谈话。局党委今后将持续加强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管理,监督支部加强党员档案管理。对于不合格党员将依据《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做好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

  (26)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加强发展党员工作。一是区住建局组织召开党建工作指导推进会,区委组织部党管科科长、区委组织部干部对党员发展和党费工作进行指导;二是党委约谈汇海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并制定了整改方案;三是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2024年发展党员1名,在审核材料时,已加强“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原件的查看。今后将加强对基层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常态化检查。(已完成)

  (27)党的组织建设宽松软。

  整改情况:严格支部换届程序管理。一是2024年9月约谈建设房地产公司党支部书记林某,并针对支部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的剖析,提出工作方案,落实会议现场签到要求;二是国房党支部2024年到期换届工作已严格按照基层党务工作手册中的流程、时间节点于2024年2月28日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同时做好相关材料的审核归档。加强支部换届管理程序培训,加强日常工作监督,今后将严格落实党的基层组织条例,进一步规范基层组织建设。(已完成)

  (28)“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住建局党支部已于2024年7月召开支委会,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4年以来共召开党员大会8次,到会人数均过半。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召开集中学习研讨等5场次;二是原质监站支部组织委员刘某作深刻检讨,分管领导已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质安站支部将对党员会议材料准备和审核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严格监督和审查,明确责任,从源头上防止此类现象的出现。相关材料均已重新整理完成。(已完成)

  (29)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工作。一是党委委员已集体约谈相关党支部书记;区住建局组织召开党建工作指导推进会,区委组织部党管科科长、区委组织部干部对党员发展和党费工作进行指导;二是开展党费专项检查,并形成问题清单,共发现问题11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毕。今后将结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开展监督检查,落实监督整改。(已完成)

  (30)党建经费违规使用。

  整改情况:2024年7月区住建局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工作要求》,明确规范使用范围、使用标准等。并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集体商议、专款专用的原则,在今后工作将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要求,杜绝党建经费超范围使用。(已完成)

  13.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31)主体责任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了《区住建局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2024年3月组织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部署会议;6月召开半年主体责任分析研判会议,剖析问题3项,制定整改措施3项。并传达学习全省、全市、全区警示教育会议精神。(已完成)

  (32)抓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压力传导。一是经党委(组)研究决定,制定了《区住建局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检查办法(试行)》,建立住建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检查考核办法,重点检查支部党建工作、党费收缴使用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二是4月24日已召开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今后将认真落实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工作,并抓实党建第一责任制落实。(已完成

  (33)廉政风险排查不严肃。

  整改情况: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对岗位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以身边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截至8月份已经开展专题廉政党课3次,通报身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2次;二是各科室加强党纪学习,从思想上增强意识,并结合自身工作特点配合做好廉政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健全住建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重点岗位的廉政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做好审核把关和监督工作,防止制度流于形式。以江智文违纪违法案件为鉴,深入排查我局在廉政风险点方面存在的问题。共计11个科室、44人签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及个人、科室(单位)廉政风险查找和防控措施登记表及签订2024年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共计81份。今后将抓实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已完成)

  (34)干部考核材料不规范。

  整改情况:规范干部考核机制落实。进一步完善《区住建局党组关于股级干部选拔工作条例》;进一步落实材料审核机制,依流程落实,加强材料的审核把关。(已完成)

  14.针对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35)警示教育针对性不强。

  整改情况:开展形式多样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水平。组织开展专题廉政党课,共开展专题党课3场,参加人员达120人。持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学习,通报陈某、谢某、林某违反党纪等案例,通过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全体党员干部,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提高廉洁奉公的水平。(已完成)

  (36)个人剖析不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纪检队伍建设。安排专人对剖析不深入、不全面的同志进行一对一指导,帮助其明确剖析的重点和方向,提高对党性分析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开展案例分析,通过优秀党性分析材料和典型问题案例的对比,明确深入、全面剖析的标准;督促纪检监察组干部对照6个方面重新梳理在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廉政等方面的表现,进行更全面的自我反思剖析。该问题已按时间要求完成整改。(已完成)

  15.针对民主集中制在执行层面存在不足的问题。

  (37)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规范落实支部工作条例。一是住建局党支部已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支委会,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24年以来已召开支委会13 次,党支部书记均有落实末位表态制度;二是进一步健全《中共福州市马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末位表态制”机制,今后将在党组会议上严格落实。已完成)

  (38)民主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于2024年9月修订了《区住建局党组议事制度》。严格落实议事制度,2024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11次,参加人数均达到2/3要求。今后将严格落实好议事制度。(已完成)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6.针对巡察整改责任压得不实,对上一届区委巡察发现的个别问题未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

  (39)固定资产管理仍未规范。

  整改情况:已于2023年12月完成电动车固定资产登记手续。今后,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登记相关规定落实。(已完成)

  (40)违规津补贴边改边犯。

  整改情况:2020年5月区纪委监委对违规津补贴问题给予林某党内警告处分、顾某政务记过处分。针对19年1-4月上述二人仍领取春节慰问、通讯费等补贴问题已发放的相关补贴于2024年6月11日已退还至公司基本账户,同时针对此次事件公司开会通报批评并提出严格要求杜绝违规违纪的事情发生。(已完成)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落实巡察整改是区住建局党组认真总结、深刻查摆、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上级提出的整改要求,仍需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区委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打基础抓落实,持之以恒抓好住建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和住建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不懈改作风,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推动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以巡察整改推动理念创新、推动事业发展、推动改进作风,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紧紧把握巡察整改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对共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找准根源漏洞,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为推动我区住建行业发展提供政治保障、思想保障、组织保障、作风保障、纪律保障和制度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3198903;通信地址:马尾区君竹路172号三鑫财富中心2号楼1109室;电子邮箱18******113@163.com。

  中共福州市马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5年8月19日

来源:马尾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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