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1月上旬至2024年4月,区委巡察二组对区市政工程中心党支部开展巡察。2024年6月26日,区委巡察二组向区市政工程中心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支部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坚持把区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中心首要任务,区市政工程中心党支部以高度的政治站位、严肃认真的态度,抓铁有痕的劲头,不折不扣地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各项整改任务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支部书记陈惠珍同志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区委巡察意见反馈会议之后,陈惠珍同志即主持召开支委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区委巡察二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决定成立以中心支部书记、主任陈惠珍同志为组长,支部委员、副主任孟纲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各负其责,分兵把口,共同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在整改期间,陈惠珍同志带头研究、带头部署、带头督导,多次听取各部门负责人整改进展汇报,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难点、痛点,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决不收兵。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第一议题”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党支部自2024年3月份起,已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关于落实决策部署存在偏差问题。
(1)针对市政公用事业工程公司未完成注销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12月已完成工商注销工作。
(2)针对未严格落实上级会议纪要精神及对代建项目加强监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上级会议纪要精神实施项目建设;二是对代建单位建设全过程加强监督。中心发布通知《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针对区政府相关会议纪要确定的由我中心做业主,其它部门来代建的项目要严格根据会议精神签订代建合同,不得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并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的《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来组织和管理,对代建单位建设全过程加强监督,促使其依法依规开展工程建设工作。巡察后,由我中心作为业主,由区建发代建的朏山路及朏山支路道路挡墙边坡修复工程,我中心已积极介入全过程监督,未见有违规承包及施工、监理无资质等问题。
3.关于生态环境治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区内城镇区域存在雨污分流不到位,污水管网覆盖不足或未覆盖,管网老旧破损等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协助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我区任务要求,加速推进雨污水补短板建设项目。(1)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工业园区排水管网工程(一期)一标段已完成,二标段计划2025年10月完工;(2)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马江园区青洲污水处理厂一号污水泵站及周边配套管网工程,目前一标段泵站部分已在2025年5月完工。马尾区污水集中收集率2024年年底为75%,达到了福州市下达我区的处理目标。
(2)针对中心管理的马尾区1号雨水泵站排放口雨污混排,且因闸门关闭不紧密导致恶臭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1号雨水旁通闸进行技改将闸门单向止水改造为双向止水,技改已完成。目前闸门已不再漏水,臭味基本消除。
4.关于针对履行行业监管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未按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污水处理厂履行好监管职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直接责任人江某某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5月区纪委监委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直接责任人江某某开展提醒谈话。二是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管理办法,每个月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工艺运行情况,主要设备运行情况,安全管理情况,污泥处置情况,进出水水质,日处理量。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每月对污水厂水质督查。从2024年5月开始已每个月对污水厂进行检查考核。
5.关于日常巡查整改工作不实的问题
(1)针对雨水泵站、排涝站日常巡查存在“走过场”且市政泵站液压启闭闸存在的漏油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直接责任人黄某某进行批评教育,2024年5月区纪委监委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直接责任人黄某某开展批评教育。二是2024年7月制定了排涝站巡查制度。三是更换全套密封圈、更换一台油泵以及更换整箱46#耐磨液压油,清洗电子阀芯、油箱和油路管道,已于2024年7月完成。
6.关于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泵站看守人员不会使用相关设施设备,未掌握潮汐等基本知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5月区纪委监委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直接责任人黄某某开展了批评教育。二是2024年7月已完成对雨水泵站看守人员进行闸门水泵操作培训以及防汛基本知识的普及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7.关于招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中心在招聘编外人员违反时间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2日对办公室直接责任人吴某某进行提醒谈话;二是2024年7月8日对市政中心招聘流程文件进行修订,新增“公示文本公示前需经办公室主任和中心主要领导签字审核后才能发布”条款。
8.关于物资管理较混乱,存在物资随意堆放、出入库手续不严谨、未按规定履行领取手续等问题。
(1)针对中心2024年两马闹元宵购置灯笼等物料入库登记后未将其放入指定仓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两马闹元宵购置灯笼等物料,已将未使用的物料归类清点整理后统一存放到青洲污水厂市政仓库内并登记入账;二是组织仓管员与提货人重新学习仓库管理规定,要求他们今后必须严格按照仓库管理规定执行。
(2)针对2021年两马闹元宵部分物资出入库时间颠倒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直接责任人仓管员王某某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仓管员重新学习仓库管理规定,杜绝出现出入库填单混乱行为。
(3)针对仓库人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符合中心仓库管理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直接责任人仓管员连某某、王某某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仓管员与提货人重新学习仓库管理规定,要求他们今后必须严格按照仓库管理规定执行。
9.关于工程发包程序混乱的问题。
(1)针对中心小规模工程的施工发包程序未按规定实施。2020-2022年有14个项目存在小规模工程发包随机抽取时间晚于《工程合同书》签订时间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所有施工合同必须在发包施工单位确定后及时、认真填写合同签订时间,不得在施工完成后再填补相关资料;二是中心在合同盖章时,由办公室负责,按建设程序、时间节点对合同时间进行把关。
(2)针对个别项目单位内部抽取的施工单位与实际施工单位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要求部门负责人及时传达执行会议纪要精神,第一时间协调沟通好本部门经办人员,避免因为信息不对称,重复走流程。
(3)针对2019-2023年区内每季度沥青修补项目未采用招投标或者采购的方式确定承包方,也未按照单位内部关于小规模工程施工发包的管理办法进行简易抽取的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特殊设备、工艺项目施工单位的确定办法。根据榕马政办(2024]101号《马尾区关于规范小规模工程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2024年12月已制定《市政中心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10.关于工程监督不严的问题。
(1)针对中心签订相关工程总承包合同后,未持续跟进监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由我中心作为业主,其他单位建设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中心发布通知《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参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的《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对由我中心作为业主,其他单位建设的项目全过程加强监督,促使其依法依规开展工程建设工作。巡察后,由我中心作为业主,由区建发集团代建的朏山路及朏山支路道路挡墙边坡修复工程,我中心已积极介入全过程监督,未见有违规承包及施工、监理无资质等问题。
11.关于施工企业库管理不规范问题。
(1)针对中心在企业入库后未及时定期检查相关资质,导致部分施工单位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后,仍参与项目抽取并被委托实施项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5月区纪委监委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相关责任人柳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两家施工企业无法提供有效的安全许可证的,已被取消入库资格外,其余企业都补齐了有效的安全许可证,并已对现库内所有施工企业的资质、安全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有效时间进行登记造册,可以随时查看,并形成每半个月定期核查一次及每次抽取前核查一次相结合的办法,以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2024年11月后取消了施工企业库。根据榕马政办[2024]101号《马尾区关于规范小规模工程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我中心已在2024年12月修订《市政中心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并根据该制度确定施工单位。
12.关于工程结算管理不到位问题。
(1)针对项目竣工与审结时间间隔太久导致设备价格争议较大,不利于财政资金的节约把控。
整改情况:针对工程竣工后结算送审滞后问题,原则要求施工方应在竣工验收后半年内完成竣工结算材料的送审工作并由项目负责人持续跟进。
13.关于资产管理工作不规范问题。
(1)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除2019年2月购买的文件柜、铁皮柜(共6685元)根据《市政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有些单位价值虽然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大批同类资产(总价值在10000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不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外,对巡查提出的其他达到固定资产入账条件尚未入账的,立即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手续。
(2)针对无形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立即办理无形资产登记、入账手续。
14.关于财务手续不完备问题
(1)针对2019年购买围挡牌5200元报销凭证附件不完整,缺少申报表和会议纪要;2020年向退休职工发放纪念品,未做签领手续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2月购买围挡牌后由于账号有误退回,2019年7月重新汇款。申报表及会议纪要等报销凭证附件附于2019年2月支付凭证;2020年退休职工发放纪念品已办理补充签领手续。
15.关于采购规定执行不规范问题
(1)针对2023年7月采购路由器未在政府采购网购买。2022年采购职工春节礼包未见三方比价材料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采购经办相关人员集中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品目在网超内的物品,必须通过网超进行购买;2024年起工会节日礼包已严格执行三方比价模式进行采购。
16.关于工会收缴管理不到位问题
(1)针对2019年中心干部职工均未缴交工会会费个人部分;2021年中心编外人员工会个人缴交部分统一定额120元,未按文件规定比例缴交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理工会会费的收缴范围和收缴标准,应收尽收。2024年起工会会费按规定,应收尽收。对中心2019年所有在职职工补缴工会会费个人部分,补缴金额9012元。因大部分编外人员已离开单位,追回极其困难,故仅对2019年至今工资关系在我中心的编外人员的工会会费进行补缴。其中,2019年补缴5103元,2020年补缴1613.1元,2021年补缴1670.6元,2022年补缴2305.74元,2023年补缴2373.24元,2024年起已全部按规定缴交工会会费。以上缴交费用预计2025年8月底缴交到位。
17.关于日常开支较为随意问题。
(1)针对财政资金支出把关不严,支出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且未附详细清单的问题。
(2)针对中心部分物品及服务采购价格偏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办公室直接责任人吴某某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今后办公室维护项目和物品采购也要严格执行三方比价流程。三是今后办公室所有维护项目均“一事一报”,不得为了图省事将不同的项目合并在一个项目里申报。
18.关于设备采购超过实际需要问题。
(1)针对中心2016年至今购买更新处置通服务及手机总体配备数量超过实际需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缩减下一轮处置通购买数量,今后每批次总台数控制在2台以内。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9.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1)针对2019年7-10月劳务承包企业福建中天宏禾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已向中心派出工作人员进行防汛抗洪,但直到2019年11月6日才上会讨论,2019年11月7日双方才签订劳务承包合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起汛期前就完成与第三方签订防汛抗洪劳务承包合同的工作。
(2)针对末位表态支部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支部会议已严格落实领导末位表态制度。
20.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中心副主任庄某某2021年、2022年、2023年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基本雷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庄副主任已重写2022年、2023年个人述责述廉报告。
21.关于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问题
(1)针对2023年主题教育活动中一半党员未见个人整改清单;领导班子成员庄某某、孟某未带头上党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支部退休党员占比接近半数,因身体和年龄原因参加活动人数频次与质量不高,中心党支部逐一和退休党员做思想工作,开展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截至目前,16名退休人员已有13名退休党员关系转入社区。二是已落实领导班子轮流上党课。
2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针对中心支部分别于2019年12月20日在党员大会开展《习近平在福州》采访实录专题研讨会、2020年2月15日在支委会上学习《习近平在福州》,但《习近平在福州》2020年7月才出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履行党内“三会一课”制度,并严格相关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的严谨性。
2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1)针对中心党员大会部分会议出现到会人数未过半情况及不符合开会表决条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决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会议基本流程。2023年1月份以来开展的党员大会达到全体党员一半以上列席方可召开。
24.关于党员管理不主动问题
(1)针对中心党支部2023年党员32名,仍有16名退休党员组织关系应转未转,且大部分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问题。
整改情况:逐一和退休党员做思想工作,开展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目前16名退休党员已转出13名至社区。
(2)针对存在支部换届程序不严谨、组织生活流于形式、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坚决落实“换届选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程序,规范基本流程。
25.关于中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考察程序存在不规范问题
(1)针对未对吴某某、周某、柯某某、孟某、江某某等5名考察对象开展民主测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向区委组织部学习正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形成中心的《研究股级干部任用基本程序》;二是今后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下发的最新规定开展相关选拔工作。
26.关于中心职员黄某私自宴请朋友在中心办公楼进行烧香“祈福”,违反移风易俗相关规定,未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组织聚餐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相关人员予以问责,派驻纪检监察组未就此事开展针对性廉政警示教育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4月,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针对区市政工程中心干部职工违反移风易俗问题开展了《坚守底线 不越红线》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党课。2024年3月,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在区市政工程中心开展了《以案为鉴 切实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坚定不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党课,要求区市政工程中心干部职工严守廉洁自律底线,绷紧廉政之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将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压实责任、以案示警、文化引领,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不断提高警示教育的精准性、有效性。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27.关于2018年巡察时指出“对职工考勤管理较为松软”的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1)针对2023年中心路灯科人员陈某某、叶某迟到、旷工多次,2023年度考核档次仍为“合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路灯科经常迟到、早退的两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修订中心考勤管理办法并下发各科室重新学习,严格按效能情况评定年终考评等级。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中心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按照区委巡察组要求,坚持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一抓到底,确保整改效果。中心党支部将坚持一抓到底,全面抓好整改,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缓冲地带,真正做到从思想深处祛风驱寒、舒筋活血,确保每个问题都得到彻底有效解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放大整改成果;对需进一步整改的,将继续采取有力的措施,确保巡察反馈的每个问题都能整改到位。
二是举一反三,抓好整改提升。深刻反思,认真剖析,坚持做到举一反三,及时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有效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成果,对已出台的各项制度再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使工作更加规范、科学、有序。同时,经常开展廉洁教育和警示教育,扎紧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三是统筹兼顾,做好整改成果转化。统筹兼顾,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中心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的强大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巡察成果融入各项市政中心工作,不断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新起点、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3985797;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青洲路6号;电子邮箱:fzjjjskfqszgczx@163.com。
中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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