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的有关规定,因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设备已不在原址现场,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使用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方式停用或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现经我局核查,决定对使用单位为福州市鲜惠多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马尾分公司的1部电梯(详见附表)予以公告注销。
请有关单位(个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福州自贸区管委会行政服务大厅(地址:马尾区湖里路27号)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予以注销,原发放的使用登记证作废。
有关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个人),应自觉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上述注销后的特种设备如继续使用,必须申报检验合格并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如非法投入使用,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83983515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4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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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使用单位 |
产权单位 |
注册代码 (使用证号) |
产品编号 |
现场核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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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 |
福州市鲜惠多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马尾分公司 |
福州市鲜惠多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马尾分公司 |
梯31闽A2355(19) |
F2018101 |
现场设备已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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