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恢复通知书送达公告
日期:2024-11-07 10:07
政策文件:

福州仓山优装建材有限公司:

  申请人郭建明于2024年4月19日向我局提交其本人受伤害的工伤认定申请,于2024年5月11日依法中止(福州市〔马尾区〕中止〔2024〕123号)。因郭建明于2024年10月8日提交了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4〕闽01民终5745号),中止原因消除。现决定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因我局通过EMS邮政快递和直接送达方式均未能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工伤认定恢复通知书》(福州市〔马尾区〕恢复〔2024〕123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届时我局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91-82682640

  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7日    

来源:马尾区人社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