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4月27日至6月14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建发集团党总支部开展了巡察。2023年1月4日,区委巡察二组向区建发集团党总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3个方面10项共 32个问题,提出了32条整改意见。区建发集团党总支部针对反馈的32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8条,已完成29个问题,基本完成1个问题,未完成2个问题。现将目前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坚持思想引领,提高政治站位。
2023年1月4日,接到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集团党总支部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措施;2023年1月5日,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全面动员、具体部署;2023年1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集团党总支部成员主动认账领账、深入检视剖析、查找问题根源,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以班子整改推动全面整改;2023年2月至3月集中整改期间,先后召开集团党总支部会议、专题推进会议等共计6场,组织开展集体谈话1次,个人提醒谈话19人,全力推动集团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区委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以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决的政治态度、务实的整改举措抓牢抓实巡察整改工作,把区委巡察整改工作部署要求落到实处,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二)坚持全面从严,压实整改责任。
一是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集团党总支部自觉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集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集团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对巡察整改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巡察整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落实。二是坚持以上率下,推动全员参与。集团党支部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直接部署、直接参与、直接督办;集团党总支部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分工承担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及子公司扎实落实巡察整改任务;集团部门及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坚决认领问题,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形成了集团党总支部带头、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定实方案举措。
集团党总支部对照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三个方面32个具体问题,把每个问题都当作“必答题”,全面认领、逐条研究,按照立行立改一批、重点突破一批、持续整改一批的原则,制定集团党总支部《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对各项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整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确定整改牵头责任领导9人,责任单位5个,具体整改责任人14人,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聚焦任务落实,紧盯责任部门,严把时间节点,逐条逐项督办推进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督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坚持标本兼治,用好整改成果。
集团党总支部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统一,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审视工作差距、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并认真总结整改成效,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制度规定,巡察整改以来,已修订或新制定规章制度6项,推动整改成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提高整改成效。后续集团党总支部将继续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和制度的落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果有效运用到推动集团各项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上来。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
一是关于水建发公司党支部未严格落实主题教育相关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水建发支部于2023年3月结合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组织支部党员再次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班子成员开展专题党课2次,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
二是关于建发公司党支部主题教育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①对会议记录进行有效整理,进一步规范支部“三会一课”工作记录,避免再次出现问题。②建发支部于2023年3月组织支部党员再次开展“讲政治、顾大局、强责任、求实效”专题集中学习研讨。
2.工程建设领域不够规范。
一是关于项目决策和审批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相关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推进项目规范建设。加强项目责任人业务培训,结合项目决策和审批方面、项目实施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集团工程部、建审部及合约部人员开展《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 71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13 号)及《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规范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等工程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专题学习2次。
二是关于项目实施管理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①加强工程各阶段造价管理。设计阶段提高设计深度,优化设计方案,保证建设项目决策打足资金,不留缺口;施工阶段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度、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及设计变更审批制度,设计变更严格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福州市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榕政办〔2017〕371号)规定执行;工程结算阶段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规定结算。②经集团会议研究讨论,于2023年2月制定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公司招投标与采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服务水平。
三是关于项目竣工验收和结算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集团工程部牵头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全面梳理项目进度情况,摸清底数,制定集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结算问题整改计划表》,逐项明确整改内容、责任人,倒排时间节点,确保竣工结算及财务决算工作有序推进。预计于2023年12月前完成36个项目竣工结算工作。
3.防范劳资纠纷风险意识不够。
一是关于《各类假期薪酬待遇标准表》中,工伤医疗期内规定为“发放基本工资,取消绩效工资”,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经集团会议研究讨论,于2023年2月修订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试行)》中《各类假期薪酬待遇标准表》工伤医疗期内相关待遇内容。
二是关于制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未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经过职代会等民主程序制定,属于无效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集团及相关子公司于2023年3月联合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研究讨论,通过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试行)》《绩效考核制度(试行)》及《考勤管理规定(试行)》,切实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保障员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三是关于建发公司未与合约部副经理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签订《协议书》,违反《劳动合同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由于合约部副经理王某系造价专业高级工程师,属于建筑市场稀缺人员,其五险一金已在原单位缴交,并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与社保单位确认只能在一家单位缴交工伤保险)。鉴于现行法律并未对非全日用工形式作出禁止性规定,经协商其用工形式为非全日制用工形式,非标准工时制。针对建发公司未按非标准工时对其进行考勤及《协议书》中未明确用工形式的问题,目前建发公司已按规定严格考勤,并完善协议书内容,与其重新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协议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主义。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相关班子成员、干部开展批评教育,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深入查摆剖析,立整立改;二是集团党总支部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组织集团及下属各级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开展2022年度述责述廉共计15人,带头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歪风。
2.资金支付及固定资产管理有瑕疵
一是关于以现金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由于酒店行业隶属服务业,酒店厨房因其工作特殊性及经营环境影响(菜色及服务须随市场需求及时更新),人员流动频繁,其用工形式主要以后厨劳务团队承包为主,相关薪资均已按相关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经开户行咨询审核,个人劳务报酬及职工工资、津贴部分符合现金支付条件,同意全额支付现金。针对相关子公司未在厨师团队劳务协议中明确劳务报酬支付方式的问题,目前相关子公司已完善厨师团队劳动协议内容,明确劳务报酬支付方式,并与厨师团队重新签订劳动协议。
二是关于存在无依据列支招待费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由于财务列支科目错误,将客房食品、茶叶等费用误录招待费,实际为营业成本,目前相关子公司已重新整改列支科目,并与原会计解除劳动合同,今后将严格按照公司《财务成本管理办法》执行。
三是关于部分采购未附验收清单和审批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目前相关子公司已补充完善原始凭证,并与原会计解除合同,今后将严格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试行)》规范采购流程。
四是关于项目付款审批手续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①加强制度学习。集团财务部于2023年3月组织开展集团《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专题学习,严格规范资金支付工作流程,切实提高业务人员制度执行力。②强化支付审批。加强资金支付的监管工作,规范支付行为,对不合规、不完整的凭证予以退回或拒付,及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③规范支付流程。严格执行岗位分离原则,各岗位依流程审核,确保资金支付安全合规。
五是关于城建征收公司车辆维修前无申请流程,水建发公司个别车辆维修申请单未见领导审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城建征收公司于2022年7月制定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试行)》,今后将严格规范公司车辆管理流程。
六是关于城建征收公司固定资产报废及2019年部分固定资产采购无内部审批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集团公司及城建征收公司于2023年1月制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今后将严格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流程。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一是关于建发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仅规定了何种事项需要经“三重一大”有关会议进行决策,未对制度中各类事项具体需由哪一种会议决策作规定,操作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由于巡察过程中建发公司疏漏已修订的“三重一大”制度相关材料,公司实际已于2021年8月25日经公司2021年第6次支委(扩大)会议研究,根据集团“三重一大”制度修订公司“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决策程序及具体事项决策形式。集团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向区国资中心上报《关于制定建发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请示》(榕开建集〔2021〕53号),并经区国资中心研究批复(审批文号:榕马资服〔2021〕52号)。
二是关于建发集团及建发公司在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时,未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①集团党总支部组织集中学习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持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作用,以经常化制度化学习提高班子成员贯彻执行的意识和能力。②集体决策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不首先发言定调,坚持在认真全面听取班子成员和与会人员意见建议后,综合各方面情况最后发言表态,最终达到集体决策、形成共识的目的。自2023年1月起,建发集团及建发公司在会议讨论议定事项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会议相关情况完整记录。
三是关于建发集团至今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将原本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策的问题,由支委会、董事会等其他会议代为讨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①建发公司与水建发公司于2023年3月分别制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试行)》。②鉴于目前集团部门职能主要由建发公司及水建发公司员工合署执行,根据劳动合同关系,集团员工仅4名,暂不满足成立职代会条件。自2023年1月起,建发集团需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策的问题由集团全体员工、建发公司职工代表及水建发公司职工代表联合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策。③为切实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集团于2023年4月正式组建成立集团工会。
四是关于未严格履行董事会职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建发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由公司支委会直接研究后向区国资中心报批后执行。卧龙山庄酒店公司及新时代园林绿化公司总经理任命经建发支委会研究后经报马尾区国资党委研究,由区国资中心党委于2021年8月完成任命。
五是关于建发集团及水建发公司的支委会会议记录仅记录了会议决策结果,未体现任何民主议事的过程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针对公司会议记录要求不够严格,在会议过程中参会人员实际有民主议事过程表态发言,但记录人员在记录上往往只记录结果,忽视了过程的情况,自2023年1月起,建发集团及水建发公司的支委会会议记录已按要求对决策事项议定过程或表态发言作详细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内容必须全面完整、真实准确。
2.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①相关党支部严格落实并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自2023年1月起每月按时召开支委会。②不断改进党课内容质量,探寻学习新形式,紧密结合公司实际,做到有数据有案例,切实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吸引力,确保党课教育效果。
二是关于党员教育管理未全覆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①鉴于建发公司下属子公司新时代公司现有正式党员2名,暂未满足成立党支部条件,目前新时代公司党员组织关系于2023年3月先行转入建发公司党支部,由建发党支部统一管理。②水建发公司吴某党员组织关系于2023年3月转入水建发支部。③卧龙山庄酒店公司与城建征收公司于2023年3月正式成立中共福州开发区卧龙山庄酒店城建房屋征收联合支部,支部现有党员6人,党员组织关系目前均已转入联合支部统一管理。今后将加强公司党员摸底排查工作,加强组织关系台账化管理,确保集团党总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全覆盖。
三是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积极培育培养党务干部,配齐配强公司党建工作力量,目前集团党监部经理及科长于2023年确定为预备党员。
3.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已完成。①集团党总支部结合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要求,组织支部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专题学习,明确会议方法和步骤、注意事项及会后材料整理,同时加强集团党总支部日常检查督导,进一步规范下属支部党务工作。②相关党支部结合巡察反馈的问题于2022年组织生活会上,以整风精神严肃开展支部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既坦诚解剖自己、又勇于批评他人,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的目的。
4.廉政谈话提醒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经集团会议研究讨论,于2023年2月制定集团《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试行)》,明确谈话内容、谈话方式、谈话对象及谈话程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确保廉政提醒谈话全覆盖。今后将严格根据我区《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关于在全区开展常态化廉政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及集团《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试行)》等文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实行分级负责制,全面开展常态化廉政谈话提醒,并做好谈话记录。
5.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我司已将巡察反馈意见反馈派驻纪检监察组,同时,在日常工作中我司主动接受监督指导,全力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及时部署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安排的工作任务,确保高标准完成巡察巡察整改落实。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认真整改,截至目前区建发集团党总支部针对区委巡察二组反馈的3个方面32个问题,制定38条整改措施,已完成29个问题整改,基本完成1个及未完成的2个问题需要一段时间的沟通、审定和通过后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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