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查事项清单
日期:2021-11-11 16:50
政策文件:

序号

抽查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抽查对象

抽查方式

抽查内容及要求

1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 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市场监管局

生产企业

现场抽样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 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

来源:马尾区市监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