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费用报销

概述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过程中产生费用的报销。

享受待遇

参保人员报销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1.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报销政策如下:

2.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报销政策如下:

申请对象

参保人员

申请说明

一、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院可直接刷卡办理,实现各项费用一站式结算。

二、未直接刷卡结算的,可登录“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线上办理,或者前往医保经办窗口提交材料办理手工报销手续。(全市医保经办窗口通办)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1.医院收费票据(医院盖章)

2.门急诊费用清单(医院盖章)

3.处方底方或门诊病历

 

备注:

1.办事群众需提交的复印件,可由受理窗口提供复印。

2.特殊情况需提供材料如下:(1)意外伤害未直接刷卡结算类:A、中毒、火灾、日常生活外伤等,需填写《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报备表》;B、本人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第三方赔付情况的法律文书;C、民事案件引起的外伤,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裁定文书;(2)在其他保险经办机构报销的医疗费用需提供理赔分割单。

3.需提供身份证或社保卡等身份证件核对,还需提供农行账号(非农行账号还需提供开户行名称)。

 

手工办理流程

1.收件审核:窗口受理人当场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2个工作日内移交经办岗;申请材料不齐全,出具《缺件告知单》,由受理人员当场提出初审意见。

2.审批办结:审批人员10个工作日内对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并将费用清单相关内容录入系统,并移送财务科室;8个工作日内,将结算款转入参保人员指定银行账户。
注:定点医院即时刷卡结算。

 

手工办理地址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马尾管理部(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马尾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18-21号窗口)

相关事情

联系方式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马尾管理部:0591-8398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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