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概述

参保女职工流产或引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申请对象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

享受待遇

参保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流产或引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费用,按照职工医保门诊待遇执行。

申请说明

一、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院可直接刷卡办理,实现各项费用一站式结算。

二、未直接刷卡结算的,可登录“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线上办理,或者前往医保经办窗口提交材料办理手工报销手续。(全市医保经办窗口通办)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1. 医院收费票据(加盖医院公章)

2. 费用清单(加盖医院公章)

3. 病历资料(加盖医院公章)

4.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5.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信息

 

手工报销办理流程

1、收件审核:窗口受理人当场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2个工作日内移交经办岗;申请材料不齐全,出具《缺件告知单》,由受理人员当场提出初审意见;

2、审批办结:审批人员2个工作日完成初审,10个工作日后台复核并将费用清单相关内容手工录入系统,8个工作日财务审核并将结算款转入参保人员指定银行账户。       

 

手工报销办理地址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马尾管理部(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马尾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18-21号窗口)

相关事情

联系方式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马尾管理部:0591-8398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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