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身份证明
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概述
需证明华侨身份时需办理华侨身份证明
申请对象
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享受待遇
应准确描述出该服务场景的申请或办理后能够获得的补贴、待遇等
申请说明
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马尾区行政服务中心1层24-29号综合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开始申请
受理条件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的通知》(国侨发〔2009〕5号) 第一点 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申请材料
1、华侨身份证明申请表
材料要求:提交原件2份
2、出入境证件
材料要求: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3、户籍证件
材料要求: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4、户口注销证明(我省户籍被注销的华侨需提交)
材料要求:提交原件1份
5、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具有我省户籍且在国外出生的华侨需提交)
材料要求: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6、国外出生证中文公证认证(近亲属具有我省户籍且在国外出生的华侨需提交)
材料要求:提交原件1份
7、国外出生证国内公证(特殊情况无法提供驻外使领馆对华侨本人长期或永久或五年以上合法居留的中文认证的,以国内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代替)
材料要求:提交原件1份
8、国外合法居留证件
材料要求:提交原件1份
9、国外合法居留中文认证(无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华侨需提交)
材料要求:提交原件1份
10、出入境记录
材料要求:提交原件1份
11、签证中断期间属合法居留中文认证(签证、居留证有效期有间断的华侨需提交)
材料要求:提交原件1份
12、国外合法居留公证(特殊情况无法提供驻外使领馆对华侨本人长期或永久或五年以上合法居留的中文认证的,以国内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代替)
材料要求:提交原件1份
办理流程

办理地址
相关事情
常见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