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补助申请

马尾区“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补助

概述

  马尾区“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补助与家庭残疾人数量、收入情况、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数挂钩,主要用于对马尾区“一户多残”家庭内残疾人维持家庭基本生活进行困难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户每月300元。生活困难补助不计入家庭经济收入。 

申请对象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才可申请:

1.具有马尾区户籍、持有效的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一本户口簿内的残疾人家庭成员有2名(含2名)以上残疾人,且共同生活、具有法定的赡(扶 抚)养关系;

3.低保户家庭,且含有一名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男性16周岁-60周岁,女性16周岁-55周岁)。

 

享受补贴(待遇)

“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户每月300元。

申请说明

“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补助申请提供线下办理的方式。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1.福州市“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最新的户口簿、低保户证明、家庭残疾人成员三代证复印件一式各一份;

3.受助人名册一份

办理流程

(一)初审: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或监护人)填写《福州市“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三份,并连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最新打印的户口簿、低保户证明、家庭残疾人成员二代证复印件一式各一份,向所在村(社区)委会提出申请,经村(社区)委会核实、推荐、并将申请人的申报情况在村(社区)委公示栏上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乡镇(街道)残联。

(二)审核:乡镇(街道)残联对村(社区)推荐的受助对象进行核查,准确评审,在《申请表》上签署评审意见后,连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低保户证明、家庭残疾人的三代证复印件及受助人名册各一份,报区残联审批。

(三)审批:马尾区残联在收到申报材料后,与第三代残疾人证数据库信息进行比对,确认申报材料内容是否属实,区残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联合同级财政审定、审批。审批情况通知乡镇(街道)残联。审批完进行补助发放。

 

办理地址

办理地址:马尾区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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