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加工贸易业务还需要办理批准证吗?
从事加工贸易业务还需要办理批准证吗?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27号)及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45号公告,自2016年9月1日起,取消商务主管部门对加工贸易合同审批和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制成品转内销审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不再签发《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联网监管企业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批准证》。 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企业,凭商务主管部门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委会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到海关办理加工贸易手(账)册设立(变更)手续,海关不再验核相关许可证件,并按《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中列名的税目范围(即商品编码前4位)进行手册设立(变更)。 企业可到所在地县(市)区商务部门办理《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