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辖区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6-02-03 11:32
政策文件:

福州市马尾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区文化市场的行政处罚及其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等事项委托你单位办理。

受委托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实施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并接受委托单位的监督,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委托单位承担法律责任。被委托单位不得将委托事项再委托给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本委托决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福州市马尾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委托书

 

 

福州市马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2月2日

来源:马尾区文体旅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