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总结
日期:2021-12-23 15:13
政策文件:

  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局业务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工作要点,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干部职工的素质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定,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深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依法治理工作,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有力推进了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法治化进程。具体总结如下: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自然资源公共管理服务水平 

  1.创新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依托实体服务大厅,打造“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改革新模式。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服务效能做“加法”,行政审批做“减法”,为企业开通绿色通道,为行动不便群众实行预约上门服务,真正做到了“为民办实事”。2021年以来,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196件,基本做到全流程网上办理。企业不动产抵押登记压缩至1个工作日,常规不动产登记业务办事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同时推出视频确认代领证件的便民举措,正式启用不动产登记费用支付宝扫码缴付功能,实现“码上收”。 

  2.精简审批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根据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材料“四级四同”的要求,事项、材料正在和市级部门保持一致性,同时根据市直部门的通用目录,梳理、整合区级审批事项,持续跟进市级部门的修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减少保留事项的前置条件,清理审批涉及的中介事项、证明事项,并大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另外今年在多方努力下,我局已建成“多测合一”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并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平台将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实现与福州市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管理平台等系统的互联互通,测绘成果共享互认。截止目前,我局共梳理形成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通用目录130项,所有事项均无前置条件;保留中介服务事项8项,保留行政审批中所需证明事项共22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有4项;已完成福州大昌盛饲料有限公司饲料生产项目多测合一工作5项。 

  3.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在土地出让、土地收储等活动中与行政相对人签订的各类行政合同,不存在以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毁约违约的情形。确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另外对因政府规划调整可能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情形,我局也始终严格遵循依法行政这一原则,在规划调整过程中完全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充分考虑项目周边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调整方案均进行了公示,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今年以来,共进行规划调整论证16次,未发现因政府规划调整而改变企业用地合同条件变更,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情况。 

  (二)行政执法公正文明,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1.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自然资源执法行为。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成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制度,并在各项行政执法工作过程中逐步推行;加强执法监督,注重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廉政教育和服务意识教育,有效防止了执法主体错位、执法程序违规和乱作为的现象;及时购置行政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培训,为推行这三项制度提供了物质基础和人力保障。二是按照区司法局要求,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管清理。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并及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的动态变化,对我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三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的常年法律顾问,对重大项目进行法律意见咨询和法律论证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依法行政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去。四是认真落实“两法衔接”工作,建立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不断推动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实现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 

  2.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切实保护自然资源 

  (1)加大国土卫片执法工作力度。认真按照“发现一批、查处一批”的思路,切实抓好违法案件的处罚工作。认真做好领导交办的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卷宗的整理、存档及报送工作;对于主动纠正自行恢复土地原状的,加强对用地单位的宣传和教育;对于屡禁不止且形成违法用地事实的,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021年以来,我局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63宗,处没收50宗,拆除13宗,罚款共计3657904元。对大部分土地违法行为真正做到了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理,较好地维护了全区的土地管理秩序。 

  (2)积极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截止目前,马尾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任务图斑2779个,经内业分析剔除不属于摸排范围的106个图斑后系统下发任务总数2673个,涉及琅岐镇2111个图斑、马尾镇100个图斑、亭江镇426个图斑、罗星街道36个图斑均已完成摸排,完成率100%;马尾区2020年7月3日后新增乱占耕地建房6宗(土地面积2.79亩,耕地面积2.63亩),拆除复耕6宗,已全部整改到位。 

  (3)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整改情况。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应急厅 关于持续强化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做好安全风险防范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12号)以及《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发省自然资源厅等三部门关于持续强化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做好安全风险防范的通知》(榕自然宗〔2021〕195号),我区涉及关闭矿山共计25宗,其中琅岐镇25宗。2021年以来,我队组织工作人员配合各乡镇开展对本辖区内25个关闭的矿山巡查工作,截止目前累计出动人员600余人,巡查共200余次,未发现有偷采、盗采的现象发生。 

  (4)深化海洋综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海砂管理工作,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严厉打击盗采海砂行为。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马尾区打击非法盗采海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马尾区加强围填海管控打击非法用海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对围填海管控和非法用海整治工作综合协调、指导督促、跟踪落实,牵头组织区级联合巡查执法行动,指导依法依规使用海域。截至目前,我局组织区直相关单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100人次,执法车15辆次、执法船艇1334艘次,累计检查运输车辆23辆次、非法采运砂船舶10艘、核查摸排相关单位14家, 同时共发现安全隐患5处(均已整改)、立案处罚未密闭、滴洒漏等渣土违法行为104起。紧盯“人、船、砂”三个重点对象,加强“海、陆、岸”三面联查联动,在马尾区沿岸及周边水域同步部署执法量实施动态巡查和联合执法。  

  (5)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为非法侵占林地、非法开垦林地和滥砍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已经查处办结林业行政案件14起,行政罚款22.62万元。其中未经审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13起,涉及面积约12556平方米。 

  (6)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方面执法工作。加大防控力度,组织我局干部和各镇(街)、村(场)护林员对我区野生动物生产经营场所、福建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及其他4个重点林区实行不间断巡查、突击检查,严禁非法捕猎及野生动物交易行为。今年以来,累计出动巡查车辆160车次,累计出动检查人员510余人次。 

  3.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省司法厅或省自然资源厅的执法资格考试,拿到相应执法证才能进行执法活动。注重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采取定期学习、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以考促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全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经常性学习培训,提高依法办事水平,着重增强实际运用能力。2021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各种学习讲座或视频培训共计10次,共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18人。另外,我局还根据省市部署,和各镇街共同组建了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和护林员队伍,目前共有66名协管员和77名护林员,在基层乡村协助各自然资源所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管工作。并根据上级关于协管员和护林员的有关办法进行管理,同时加强对村级协管员和护林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协管员和护林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三)健全行政权力监督体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完善内部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妥善处理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问题。一是深化一线干部考察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绩效考核制度。制定当年工作重点任务及绩效考核文件,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工,确定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工作完成目标和工作时限,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分工任务的责任人进行警告和惩戒。另外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度,本着权责对等、科学实用、有利于权力制衡和提高效率的原则,对职权进行纵向划分,合理管理。二是制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工作制度》,正式对投诉举报的内容、条件、方式、程序、处理、备案等方面做出规定。并加强舆论监督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对群众举报及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反馈,进行解释说明。对每次群众来访,热情接待,认真填好“领导接待上访单”并请分管领导签字,做到信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积极做好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一旦收到上级部门及法院下发的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通知书,立即联系法律顾问进行处理,及时进行反馈或提交答辩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并按时出庭应诉。 

  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共10件,信访导入法定途径办理1件;依申请信息公开2件;收到法院应诉通知的行政诉讼案件共6件;办理福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投诉件761件,绝大部分诉求件得到妥善解决,群众满意率在95%以上。 

  2.建立行政行业调解制度,全力推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全面做好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确保多元化解机制工作取得成效,我局特成立以调解自然资源使用权权属、征地补偿安置引发的矛盾纠纷为重点的矛盾纠纷调解领导小组,使我局形成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等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矛盾纠纷调解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协调会议,及时研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进行联合调解,对新发现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流指派,对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一般性矛盾纠纷由基层自然资源所牵头调处,调处不成时,移交调解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进行调处。矛盾纠纷调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法规监察科,具体负责上传下达,组织协调,整理调解相关材料。 

  3.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按照我局《2021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适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在“2.2世界湿地日”、“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第39届“爱鸟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5.12防灾减灾日”、“6.12安全生产月”、“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期间进行有声势、有影响力的法治宣传。今年我局开展各项主题宣传活动共计12次,共约悬挂播放宣传标语25条、投放宣传短信20万条、制作两违整治巡查地图58面、发放宣传册2000份、宣传品3400份。除了我局集中开展的宣传活动,还深入镇村召开法律宣讲座谈会,进一步拓宽了宣传渠道和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四个镇街自然资源所也开展了走村入户宣传活动,让更多的群众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从而提高广大人民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机构改革后,我区虽然组建了自然资源执法机构(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但是执法机构人员少,存在大量“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编”的情况,执法力量较为分散,另外我区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及所有执法队伍人员均为事业编制(据了解我省其他县区大部分行政执法机构均是公务员或者参公编制),这与上级一直以来关于行政执法人员的规定不符,且严重打击了我区自然资源执法队伍人员执法工作的积极性。建议省市参照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办法,出台相应文件,统一制度,对执法队伍人员的范围予以界定后进行编制改革,彻底解决我省基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机构及执法队伍人员编制问题。 

  2.行政执法设备落后、执法装备不足以及执法资格证不统一的问题。由于公车改革并未将自然资源纳入执法执勤用车范围,执法车辆未予配置,无法满足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其次,由于缺乏经费保障,配置的移动执法装备较少,且没有统一的执法制服,在执法工作中显得不够规范、震慑力不够。另外,由于机构改革,我局将原国土资源、林业、海域等领域执法职能合并,但在具体执法工作中执法资格证不能通用,无法达到在执法过程中需要至少两个以上具有执法证人员的要求,导致执法工作难以推进,严重影响执法力度。建议完善执法装备保障制度,为执法队伍配置相应数量的车辆、服装、移动执法摄像仪等执法设备,加快综合执法资格证的培训考试及发证工作,满足日常执法工作需要。 

  3.公建项目的违法行为呈递增趋势。建设用地审批通常涉及发改、规划、环保、国土、林业、水利等诸多部门,审批环节多、周期长,而一些重点公建项目在项目立项和初步设计批准后,受决策影响和工期限制,往往等不及土地审批就开工建设,造成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发生。根据执法要求,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处理后才能报批,而对公建项目的查处工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往往具有滞后性,无法依法依规依程序查处。建议对于这类项目,一是要进一步优化服务,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二是给予相应政策,允许其依据项目审批文件补办用地手续。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审批制度改革 

  加紧推进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程,在项目开口、管线接驳、总平方案、工程规划许可等方面继续做好规划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减证便民”水平。拓展不动产登记信息智能化审核种类,拟新增自动化不动产登记设备,打造智能化新服务大厅,进一步优化配置资源,压缩登记时限,简化办理流程,普通一手房登记拟采用电脑自动审批登簿的形式,进一步压缩登记时限。 

  )增强执法监管保护自然资源维护安定稳定 

  一是创新执法监察机制,建立与镇(街)纵向横向的执法监察责任机制,完善并落实案件查处协调联动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构建全方位、多渠道、网络化的自然资源保护监管体系。二是健全违法预防机制,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加大查处问责力度,继续开展2022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土地违法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及时上报调查结果,同时协调沟通各镇、街加大整改力度。三是加强组织对辖区违法建设、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以及违建别墅的巡查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制止,配合各镇、街做好拆除、复耕工作。四是继续做好12345投诉、信访维稳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自然资源行业性监管,强化部门联动,重视初信初访,关口前移,及时调查、及时答复、及时办结、及时移送黑恶势力线索,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隐患,确保信访维稳和扫黑除恶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加强培训学习,提高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配备和培训学习,平时多组织邀请上级部门专家及法律顾问对我局各项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以便进一步规范我局的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的专业素质和法律素养,提升执法人员善于使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审判和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 

  (四)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手段,积极做好普法教育工作 

  进一步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手段。开展立体化、多层次、多方位的形式多样的自然资源执法宣传工作,宣传的重点是党和国家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政策。结合普法活动的开展,把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政策向干部领导宣传、向企业宣传、向基层宣传、向群众宣传。  

  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22日 

来源:马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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