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马尾区2022年下半年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日期:2023-03-01 09:19
政策文件: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人力资源保障的八条措施》(榕人社就〔2019〕113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关于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和<关于对企业就业农民工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的通知》(榕劳就〔2020〕39号)精神,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榕自主创业的各类单位本人及其招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补贴。经核实,马尾区福建创频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福建东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州晶通财税有限公司等11家小微企业在2022年下半年累计招用高校毕业生41人,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社保费用,符合发放条件,预计发放社保补贴119400.26元。现将拟发放名单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日—3月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此期间内来电、来信、来访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办公室。

  监督电话:0591-83980895。

  附件:小型微型企业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

马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日    

来源:马尾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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