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革命军事馆关于持续开展文物史料征集活动的公告
日期:2022-03-04 09:09
政策文件:

  为加快推进福建革命军事馆筹建工作,现持续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物史料,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反映古代、近代与福建有关的军事活动的文物史料和相关线索。
2.反映中国共产党在福建领导革命斗争的文物史料和相关线索。
3.反映新中国成立以来驻闽部队在国防和军队建设、参加地方经济建设及双拥共建的文物史料和相关线索。
二、征集类别
1.古近代军事类。从先秦时期到土地革命战争前,与发生在福建重要战事有关的诏书、兵书、织锦、票据、玺印、信札、古籍善本,以及与作战有关的石器、玉器、陶器、瓷器、青铜器等;官兵使用的各类甲胄、大刀、长矛、标枪、火炮等武器装备。
2.革命活动类。与福建重大革命事件关联的内部文件、通知文书、标语传单、报刊图书、古本画册等;记载革命生涯的手稿、日记、自传、信件、血书、入党申请书等。
3.军事作战类。与福建重大军事工作有关的军事地图、作战电报、指挥文书、通讯器材、战斗装具等;战场缴获的敌军物资、装备、生活用品等。
4.军史影像类。记录中国共产党在各个历史时期领导福建武装斗争以及反映驻闽部队学习、工作、生活、训练、战备等方面的照片、胶片、录像(影)带等。
5.军事人物类。在各历史阶段与福建有关的重要历史人物、著名英烈、爱国志士的肖像以及他们使用过的旧衣物、毛毯、手表、钢笔、眼镜等生活用品。
6.荣誉证章类。在重大革命活动、重大战役、重大纪念活动中荣获的勋章、徽章、证书、奖状、喜报,以及代表证、出席证等;中国共产党领导福建建立政权机构、军事机构的军旗、奖旗、队旗、锦旗、贺幛等。
7.革命生活类。人民军队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军装、军衔及被装、草鞋、挎包、水壶、茶缸、雨衣、子弹袋、粮袋、腰带、绑腿等战斗装具和生活用品;各个根据地、边区发行的钱币、邮票,反映革命及战争活动的契证、票据、收条、借据等;广大人民群众参战支前的农具等。
8.国防建设类。新中国成立以来,反映福建国防建设重大事件的文件、通知、手稿、日记、照片、劳动工具、证件、录像(影)带等。
9.专项任务类。驻闽部队及国防动员后备力量参加抢险救灾、脱贫攻坚任务,特别是支援地方防抗非典、新冠肺炎疫情等的文件、照片、证章、旗帜、证书、绶带以及相关标识等。
10.其他能反映福建军事历史文化和重要历史事件的文物展品和史料线索。
三、征集要求
1. 捐赠人需保证文物展品来源的真实性及藏品的合法性。
2. 捐赠人需简要提供藏品的来源、流转经历和背后故事。
四、征集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以无偿捐赠为主,以复(仿)制、调拨、交换、寄存(代管)等方式为辅,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无偿捐赠军事文物史料。对无偿捐赠和提供重要文物实物复(仿)制品的,采取颁发证书和纪念品(纪念章、纪念册),在陈列展出或公开出版图录时注明持有者信息,名单写入《馆志》和荣誉榜(墙),邀请参加开馆典礼等形式,给予相应奖励。捐赠数量大、价值高的,可组织捐赠仪式。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福州市马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  系  人:万雄茂,63158878
来源:马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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