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尾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日期:2022-06-10 15:36
政策文件: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

  《马尾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区管政常务第2次会议审议、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通过(榕自然综〔2021〕1424号),现予发布实施,请按如下意见,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高度重视矿产资源管理、保护、开发工作。《规划》是我区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管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证落实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强化规划实施管理,落实矿业绿色转型升级和矿业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构建节约、高效、绿色、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新格局。

  二、要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进一步拓展地质工作领域,更好地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细化落实上级规划目标任务,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空间布局、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加强重点矿种的管理,优化开发利用布局和结构。积极培育规范矿业权市场,不断提高市场配置资源能力。

  三、要强化矿山地质环境的监督管理和保护力度。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督促采矿权人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力度,最大限度减少矿业活动对当地地质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要坚持生态保护第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 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区在规划中落位并衔接落实有关保护规定。

  四、要切实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严格依照规划审批和管理矿业权,对不符合规划的,不得批准立项,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切实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对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规划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要依法查处。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共同责任机制,维护正常的勘查开发秩序,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加强《规划》宣传,接受社会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提高全社会珍惜和保护资源的意识。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7日 

来源:马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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