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对区属民办学校办学活动的督导检查报告
日期:2023-05-30 15:57
政策文件:

  根据《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执法检查组于2022年5月26日对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瑞倍乐幼儿园有限公司、福州市马尾区海西幼儿园、福州市马尾区九色鹿培训学校、福州市马尾区私立青洲爱心幼儿园等四所民办学校进行执法检查。

  一、检查依据

  本次执法检查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一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公示和信用档案制度,促进提高办学质量;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 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399 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日常监督,定期组织和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促进民办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检查情况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从组织因素、教学行为、机构管理、疫情防控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和指导。从抽查情况来看,两所校外培训机构有完善的管理队伍与办学章程;都能坚持诚信办学,具有一定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办学声誉良好;办学场所和设施设备较齐全,能满足办学需要,教室布局较合理;重视学校疫情工作,有疫情防控方案和各种检查制度、记录并开展防疫安全演练。

  三、工作建议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瑞倍乐幼儿园有限公司的周工作安排可更加合理、完善,各领域活动应更好的相互渗透;福州市马尾区海西幼儿园的安全检查记录不够规范,要规范整理并存档;福州市马尾区九色鹿培训学校应进一步指导学员家长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缴费,按照“一课一消”规则划拨培训费用;福州市马尾区私立青洲爱心幼儿园的户外操场存在高空坠物的安全隐患,建议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阻隔。

来源:马尾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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