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马尾区2023年第四批公共租赁住房拟取消保障资格名单公示
日期:2023-11-21 15:14
政策文件:

  我中心于2023年8月份开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年度审核工作,其中林海龙等9户保障家庭诚信申报人均年收入超过2023年保障资格准入标准(5.3万元)、徐贵和等3户保障家庭自愿放弃保障资格。根据《马尾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规定,拟取消上述12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将2023年第四批拟取消保障资格林海龙等12户申请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1日起至2023年11月28日止,如对取消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提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注销上述12户保障资格。

  附件: 马尾区2023年第四批公共租赁住房拟取消保障资格名单

  (联系人:陈仕敏  联系电话:63505005)

  福州市马尾区国有房产中心

  2023年11月21日

来源:马尾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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