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马尾区2023年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拟取消保障资格名单公示
日期:2023-10-20 15:00
政策文件:

  我区欧祥财等10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向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自愿放弃保障资格,根据《马尾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保障家庭在轮候期间或租赁内自愿放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可向区住房保障部门书面申请退出保障,住房保障部门可不提请联席会议审议,直接依申请作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国有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规定,拟取消上述10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将 2023 年第 3 批拟取消保障资格欧祥财等 10户申请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0月20日起至2023年10月27日止,如对取消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提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注销上述10户保障资格。

  附件: 马尾区2023年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拟取消保障资格名单

  (联系人:陈仕敏  联系电话:63505005)

福州市马尾区国有房产中心 

2023年10月20日    

来源:马尾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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