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日期:2018-05-09 10:30
政策文件:

为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住建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省、市、区领导指示和2018年全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区住建系统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消防工作原则,动员和发动社会一切力量,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务任务。即日起,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坚持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项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9日)。按照区政府火灾防控方案的工作要求,落实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明确任务和责任,各部门相关科室积极协调合作,全面落实消防和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全力抓好住建局消防安全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

2、排查整治阶段(510日至1215日)。局成立隐患排查督导组,不定时对各单位和职责部门进行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抓好整改工作。各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职责,燃气主管部门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及时检查、维修、更换损坏的燃气管道、仪表、阀门、报警装置等部件,在管道总阀门处设置醒目标识。建筑行业要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检查整治,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强化落实作业区、生活区及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建筑外保温材料的检查整治力度;市政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改造不符合灭火救援要求的城市消防供水设施,确保设施完好,供得上,能使用。房管部门应负责对公有房屋和出租户进行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3、总结验收阶段(1216日至1225日)。对排查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消防安保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绝不允许有任何闪失和纰漏。各单位各部门相关科室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凝心聚力保稳定、心无旁骛抓落实,确保工作效果得到体现。各级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深入推动基层火灾防范各项工作落实,全力以赴打赢这场消防安保攻坚战,坚决确保住建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普及消防知识,建立健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政策,发动消防志愿者和干部职工积极查找、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对举报投诉核实的火灾隐患,进行曝光、集中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为打赢消防安全保卫战营造浓厚的氛围。

3、启动问责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对因组织不力、措施不落实发生有影响火灾的,将启动问责机制,严格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加强值班,快速反应。加强值班工作,每天要保证1名领导带班,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和稳定的各类事件。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按时交接班,坚持安全事故零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严禁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保证信息畅通。在消防防控工作期间发现涉及安全稳定的重要信息,请及时与局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联系。

 

附件:1、全市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2、消防安全“不放心”单位(场所)汇总表

 

 

                                              福州市马尾区住建局

                                                                                 201859

 

 

来源:马尾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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