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你处《关于申请审批磨溪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附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并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马尾镇。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河道清淤、截污、生态补水、景观绿化等。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包括闸门、截污、清淤、景观绿化及桥梁;二期工程包括生态补水及景观。
三、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匡算为56393.06万元(一期33921.15万元,二期22471.91万元),其中工程费27723.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5984.25万元,基本预备费2685.39万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四、建设期限:17个月。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前期工作,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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