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你处《关于申请审批高新工业园区葆桢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及附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分为南北两段,北段起于葆桢路与魁岐东交叉口,终点为葆桢路与儒江西路交叉口,改造长374.68米,宽32米;南段起于葆桢路与儒江西路交叉口,终点为葆桢路与江滨路交叉口,改造长410.74米,宽32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电力、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
二、主要技术指标:
1、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
2、设计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20公里∕小时;
3、设计荷载:路面BZZ-100。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4175.6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3361.43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615.39万元(建设用地费:98万元),基本预备费198.84万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拨款。
四、建设期限:16个月。
五、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措施,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六、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马尾区住建局审核,项目社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评估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七、土地规划、消防环保、安全生产等按相关规定办理。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项目前期工作,优化设计方案,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局审批。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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