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措施的通告
日期:2021-08-31 09:24
政策文件:

  当前,国内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必须毫不 放松地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为持续维护我区抗疫“双零” 成果,许多人大代表呼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阻断新冠肺 炎传播最经济、最有效的办法;要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共同构建免疫屏障;要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员的防控措施, 守护马尾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国家、省、 市部署,区疫情工作指挥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 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通告: 

  1.全区 18 周岁以上无禁忌症人员,即日起尽快到指定 疫苗接种点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今后密切接触者、 次密切接触者等需要集中隔离的,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的 人员,隔离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其自付。对因无故未接 种疫苗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2.全区往来密集的各类重点场所继续实施常态化疫情 防控措施,继续严格实行“三码”联查,对尚未接种疫苗的 人员(提供禁忌证明除外)限制进入并做好信息登记汇总上 报工作。全区所有公共场所、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 者要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实现“应接 尽接”的不允许上岗,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从业人员必须 “亮码上岗”(公开人员疫苗接种情况)。各有关部门要落 实好行业主管责任,确保所属从业人员“应种尽种”。

  3.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需准确提供本人疫苗接种 信息并向驾驶员出示。暂时没有显示疫苗接种信息及没有智 能手机的老年人可从接种单位开具纸质接种证明供驾驶员 查验;“应接未接”人员应持有 7 日有效核酸证明或留下个 人详细信息(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等)并二码联查(健康 码、行程码)无问题,方可乘坐。

  4.晨练、广场舞等人员聚集的户外活动,由召集人负总 责,活动参加者需准确提供本人疫苗接种信息并向召集人出 示。暂时没有显示疫苗接种信息以及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 可从接种单位开具纸质接种证明供召集人查验;“应接未接” 人员参加活动需持有 7 日有效核酸证明或留下个人详细信息 (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等)并二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 无问题。

  5.全区各宗教场所、农村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 场所,要安排专人对进入场所内部的人员进行“三码联查”, 即查验健康码、疫苗接种记录、行程码,并扫码进入。“应 接未接”人员应持有 7 日有效核酸证明或留下个人详细信息 (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等)并二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 无问题,方可进入。 

  6.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园区,驻马尾的中央省市属 部门、企事业单位要落实本单位所有在职人员“应种尽种”, 督促其负起疫情防控的家庭责任,对主要家庭成员疫苗接种 情况如实登记上报。同时,与属地配合共同做好本单位离退 休人员“应种尽种”的组织发动。

  7.各乡镇(街道)要调动各方力量,按照“不漏一户、 不落一人”的要求做好入户摸底、动员、组织工作。针对出 行不便的老年人群体提供温馨、安全、便捷的服务保障。

  8.区各疫苗接种点要加强医疗保障工作,安排专人现场 为有禁忌症人员开具证明。同时,开设第一针疫苗接种绿色 通道,为第一针剂接种人群提供便利。 

  福州市马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1年8月31日

来源:马尾区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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