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3年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三期)
日期:2023-12-13 16:50
政策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本次公示186批次,其中合格174批次、不合格12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我局已要求属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噻虫嗪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葱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噻虫嗪在葱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

  二、毒死蜱

  毒死蜱又名氯吡硫磷,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葱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葱中毒死蜱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三、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是一种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葱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葱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控制病情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四、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不允许桑葚中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桑葚中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限量使用了该添加剂,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还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准确计量。

  五、糖精钠(以糖精计)

  糖精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桑葚产品中不得使用糖精钠。桑葚中检出糖精钠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度,从而超范围使用甜味剂。

  六、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一种大环内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组织渗透作用,对豇豆中蓟马、豆荚螟等有较好防治效果。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在菠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 0.2mg/kg。菠菜中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七、噻虫胺

  噻虫胺是一种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胺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生姜中最大限量为0.2mg/kg。噻虫胺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

  八、甲拌磷

  甲拌磷是有机磷类的高毒广谱内吸性杀虫剂,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甲拌磷在自然环境中容易流失也能迅速降解,半衰期短,不易蓄积。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甲拌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甲拌磷在生姜中最大限量为0.01mg/kg。甲拌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

  九、铅(以 Pb 计)

  铅是常见重金属污染物,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元素,人体中理想的含铅量为零。人体多通过摄取食物、饮用自来水等方式把铅带入人体,进入人体的铅 90%储存在骨骼,10%随血液循环流动而分布到全身各组织和器官。铅是蓄积性的重金属,只有当人体中铅含量达到一定程度时,才会引发身体的不适,在长期摄入铅后,会对机体的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尤其对儿童生长和智力发育的影响较大。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的规定,铅(以Pb计)在生姜中的限量值为0.2mg/kg。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蔬菜种植过程中对环境中铅元素的富集

  十、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 )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2023年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结果合格明细表

  2.2023年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明细表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3日    

来源:马尾区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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