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典型案例
日期:2020-01-19 14:52
政策文件:

  1、假“美容针”案被列为公安部部督案件

  2017年8月,根据群众举报,常熟市食药监部门联合常熟市公安局对辖区内某酒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多盒疑似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外文产品。

  经长时间侦查,专案组掌握了一条横跨浙江、江苏、安徽、河北等多地的销售假冒肉毒素产业链。2018年1月,专案组分赴5地实施统一收网行动,共查获“白毒”“粉毒”等66个品种的假药共计5000余件,涉案金额达2000多万元,批准逮捕6人,取保候审2人。本案为国家公安部部督案件。

  2、网上违规销售感冒药

  2018年2月,姑苏区食药监部门在对辖区内某药店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药店使用某网络平台销售感冒药新康泰克,货值金额185.4元,违法所得43.2元。而依照有关规定,鉴于目前互联网药品交易尚不能查验购买者身份证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一律不得在药品交易网站展示或向个人消费者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姑苏区食药监部门对该药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3.2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3、超范围卖“救命药”

  2018年5月,张家港市食药监部门对某药品零售企业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生活区的冰箱内存放有“救命药”人血白蛋白。经查,该企业在未取得生物制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为迎合市场需求擅自销售人血白蛋白,属于超范围经营。

  依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张家港市食药监部门对该企业作出罚款2.58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马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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