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发2023年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3-05-15 16:50
政策文件:

  各镇(街)社会事务办:

  根据福州市民政、局财政局、残疾人联合 文件《福州市民政局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高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榕民[2023] 116号)文件精神,决定调整提高我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一、发放标准:

  根据文件精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金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8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95元,生活困难的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19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8元; 生活困难的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99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07元,非生活困难的一级和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维持不变,分别为每人每月115元、85元。

  二、执行时间:

  2023年1月1日起符合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于2023年5月在册的人员,自2023年1月份起计发补贴。

  三、请各镇(街)及时上报发放花名册,于5月20日前报我局备案以便准确发放补助金。

  

   附件:马尾区2023年1-5月补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金统计表;

       马尾区2023年1-5月补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金统计表。  

  

 福州市马尾区民政局

  2022年5月15日

  

附件1:

  马尾区2023年1-5月补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金统计表

 

镇(街)

类    别

人数(人)

金额(元)

合计

(元)

马尾镇

低保对象

127

6310

10310

困难补助

50

2500

60周岁以上

30

1500

亭江镇

低保对象

107

5240

9320

困难补助

63

3080

60周岁以上

20

1000

罗星街道

低保对象

130

6370

8820

困难补助

34

1700

60周岁以上

15

750

琅岐镇

低保对象

390

19380

26890

困难补助

85

4100

60周岁以上

69

3410

合  计

低保对象

754

37300

55340

困难补助

232

11380

60周岁以上

134

6660

总计

人数/金额

1120

55340

  

附件2:

  马尾区2023年1-5月补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金统计表

 

镇(街)

类别

人数(人)

金额(元)

合计

(元)

马尾镇

一级

67

2979

6419

二级

86

3440

亭江镇

一级

61

2718

6054

二级

85

3336

罗星街道

一级

37

1665

4889

二级

82

3224

琅岐镇

一级

115

5148

16036

二级

276

10888

合计

一级

280

12510

33398

二级

529

20888

总 计

人数/金额

809

33398

来源:马尾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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