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解决减权放权过程中出现的“放而不管”“一放了之”和承接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根据《马尾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马尾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和落实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马行政[2018]62号)精神,我局建立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现予以公布。
附件:《福州市马尾区商务局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
福州市马尾区商务局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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