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人防字〔2018〕7号
区人防办关于建立和落实减权放权事项
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关于建立和落实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马行政[2018]6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办对13年以来下放及取消的事项进行梳理,请各科室参照福州市马尾区人防办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制定本单位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并在10月30日前在门户网站发布。
特此通知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
1、建设单位根据《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闽人防办[2017]4号文的规定落实好项目应建人防面积、防空地下室功能及等级。 2、在项目方案会审阶段、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与项目负责单位进一步沟通或给予评审意见单。 3、区行政服务中心人防窗口咨询或电话咨询,咨询电话83680856。 4、在申报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核时对项目防空地下室面积、功能、等级予以核实。 1、建设单位持人防易地审批单可在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无需其他人防材料。 2、根据闽人防办《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结建”审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 〔2016〕125号文的要求组织回查。
马尾区人防办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填报时间:2018年10月19日
取消的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子项名称
原实施机关
监管责任单位
监管主要职责及措施
取消文件文号
备注
1
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防护专项审核告知书
马尾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马尾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榕委办〔2017〕3号
2
人防易地项目竣工备案
马尾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马尾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榕委办〔2017〕3号
下放的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子项名称
原实施机关
监管责任单位
监管主要职责及措施
承接部门的职责
下放文件文号
备 注
1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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