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新闻出版局行政处罚信息榕马新出罚字〔2021〕第00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 |
行政相对人单位地址 |
处罚事由 |
执法依据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榕(马)新出罚字〔2021〕第001号 |
擅自涂改、变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福州市马尾区三人行书店 |
马尾区马尾镇儒江东路136号阳光城世纪广场办公楼C#楼6层23办公 |
三人行书店以擅自涂改、变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形式开展经营活动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六款 |
3000元罚款 |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新闻出版局或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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