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人社局关于福州合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决定
日期:2023-09-11 16:46
政策文件:

福州合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3年9月11日提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的申请,我局当场依法受理,经审核相关材料,你单位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社部令第28号)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准予你单位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服务范围:职业中介活动(不含网络招聘服务)。经营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儒江东路136号阳光城世纪广场办公楼C#16层13办公(自贸试验区内)。法定代表人:刘正东。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闽)人服证字2023第0105000213号。

  经许可后,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人力资源活动,且应仔细阅读《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副本)上的说明并自觉遵守和履行。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1日    

来源:马尾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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