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马尾区2023年上半年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日期:2023-07-25 15:10
政策文件: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人力资源保障的八条措施》(榕人社就〔2019〕113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关于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和<关于对企业就业农民工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的通知》(榕劳就〔2020〕39号)精神,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补贴。经核实,马尾区福建创频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小微企业在2023年上半年累计招用高校毕业生7人,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社保费用,符合发放条件,预计发放社保补贴38374.25元。现将拟发放名单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5日 - 7月31日(共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591-83980895;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来访接待处:马尾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来信投递: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五楼(邮政编码:350015)。

  附件:小型微型企业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

马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5日    

来源:马尾区人社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