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工程废弃石料加工项目 |
马尾区亭江镇康坂村(东部快速路(纵二线)以西,温福铁路南北两侧) |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深圳云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对工程废弃石料进行加工,年产碎石27万吨。根据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4月30日《福建省临时用地许可证》(榕马自然临〔2023〕3号)和2023年5月29日《关于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A1合同段临时用地的选址意见函》(榕马资规函〔2023〕172号),临时期限至2025年4月。临时期限到期时,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停止生产,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 |
(1)废水:厂区雨污分流。配套废水处理设施,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分别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用水依托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A1合同段项目部。 (2)废气:破碎、筛分设备均位于密闭厂房内;进料口、破碎机、振动筛等产尘点配套设置喷雾装置,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根15米排气筒排放。成品仓密闭设置,配套除尘设施,卸料、输送密闭作业。加强道路扬尘、运输车辆管理等,采取喷淋降尘。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对厂区运输和装卸车辆进行管理,减轻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齿轮油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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