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迁建项目 |
马尾区兴业西路12号联东U谷·福州物联网产业园2C号楼5F-9F、7A号楼1F厂房 |
福州聚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福州朴诚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年产汽车外后视镜换向器250万个、汽车显示屏旋转机构50万个、汽车门把手执行器350万个、汽车外后视镜折叠器600万个、车用充电口解锁器30万个。 |
(1)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快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器处理后与另外经集气收集的注塑成型、封胶、烘干废气一并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由1根54m高排气筒排放;点焊工序配备移动式焊烟除尘器。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空压机设置单独隔间,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电路板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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