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11月14日)
日期:2023-11-14 09:42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宏迪公司汽车维修项目

马尾区马江路28号(租赁福建永达奥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厂房)

福州宏迪汽车有限公司

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5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年维修汽车10000辆,其中机电维修(含保养、小修、索赔)7000辆、钣喷维修3000辆。

(1)废水:排水执行雨污分流。配套隔油沉淀池,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快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排污系统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快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喷烤漆、调漆均在独立密闭区域内进行。喷烤漆产生的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再与调漆间负压收集的废气及打磨、抛光废气一同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空压机设置单独隔间,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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