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2023年11月7日)
日期:2023-11-07 16:03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1月7日我局受理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

宏迪公司汽车维修项目

马尾区马江路28号(租赁福建永达奥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厂房)

福州宏迪汽车有限公司

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

11月7日

详见附件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来源:马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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