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6月21日)
日期:2023-06-21 15:01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1日-2023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鑫旭达不锈钢板加工项目

马尾区亭江镇长兴东路13号

福建省鑫旭达金属有限公司

福建伯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年加工不锈钢板2万吨。

(1)废水:实行雨污分流。酸洗后清洗废水、8K精磨废水经中和+混凝+絮凝+沉淀+反渗透+超滤处理,确保第一类污染物在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达标后回用不外排,产生的废液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水帘喷漆用水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磨砂用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8K精磨车间、喷漆房密闭作业,8K精磨废气经收集后+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含烘干)经密闭喷漆房负压收集后+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喷砂粉尘经设备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车间进行合理的布局,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废金属屑、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漆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制订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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