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6月19日)
日期:2023-06-19 11:00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迁建项目

马尾区亭江镇亭江路66号万洋众创城B地块20栋101厂房

福州迦南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福州朴诚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年产胶水2500吨、水性漆1000吨。

(1)废水: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水性漆生产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采用管道密闭收集+活性炭吸附措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分散机车间产生的投料粉尘采用管道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新增2台蒸汽发生器,使用天然气为燃料,产生的烟气经收集处理后由1根8m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车间进行合理的布局,空压机设置专用隔声房,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涂料废物、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来源:马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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