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福州闽冠义齿生产项目 |
马尾区亭江镇亭江路66号万洋众创城B地块11栋402、502单元 |
福州闽冠齿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华冠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7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年产口腔义齿12万颗。 |
(1)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槽沉淀后,与生活污水一同依托园区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有机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21m高的排气筒排放,粉尘经吸尘器收集净化处理后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车间进行合理的布局,空压机设置专用隔声房,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废包埋料、沉淀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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