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6月12日)
日期:2023-06-12 15:49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6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长榕弹簧生产项目

马尾区亭江镇亭江路99号万洋众创城A地块02号楼101、201、301号厂房

福州长榕弹簧有限公司

福州联合利康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年产弹簧2110万个。

(1)废水: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项目磨簧粉尘、喷丸粉尘等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 收集处理与回火炉废气通过配套的“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集中引至1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边角料、捕集粉尘、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纸箱、 包装袋等)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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