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6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长榕弹簧生产项目 |
马尾区亭江镇亭江路99号万洋众创城A地块02号楼101、201、301号厂房 |
福州长榕弹簧有限公司 |
福州联合利康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年产弹簧2110万个。 |
(1)废水: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项目磨簧粉尘、喷丸粉尘等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 收集处理与回火炉废气通过配套的“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集中引至1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边角料、捕集粉尘、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纸箱、 包装袋等)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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