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3月23日)
日期:2023-03-23 15:34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3日-2023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福州鑫禾众包装袋生产项目

马尾区亭江镇长兴路29号(租赁福州真伟电子有限公司6号楼厂房)

福州鑫禾众包装有限公司

福州联合利康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年产塑料包装袋280吨。

(1)废水: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印刷、擦拭及复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引至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塑料薄膜边角料、塑料袋次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油墨渣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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