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3月3日)
日期:2023-03-03 16:14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琅岐镇内河整治工程

马尾区琅岐镇雁行江片区

福州市马尾区振兴乡村有限公司

福建润山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总投资9867.74万元,环保投资205.81万元。实施规划的幸福河、争丰河整治,河道整治总长1277米,新建护岸2455米。其中幸福河新整治河道长797米,新建护岸1532米;争丰河整治河道长480米,新建护岸长923米。

(1)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基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经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琅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施工场地采取有效措施,设置围挡,洒水降尘,采取密闭式运输,运输车辆限速等,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机械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时间,避免施工噪声扰民。

(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产生的弃土、弃渣等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理,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禁止随意倾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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