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琅岐镇内河整治工程 |
马尾区琅岐镇雁行江片区 |
福州市马尾区振兴乡村有限公司 |
福建润山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工程总投资9867.74万元,环保投资205.81万元。实施规划的幸福河、争丰河整治,河道整治总长1277米,新建护岸2455米。其中幸福河新整治河道长797米,新建护岸1532米;争丰河整治河道长480米,新建护岸长923米。 |
(1)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基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经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琅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施工场地采取有效措施,设置围挡,洒水降尘,采取密闭式运输,运输车辆限速等,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机械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时间,避免施工噪声扰民。 (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产生的弃土、弃渣等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理,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禁止随意倾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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