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飞毛腿电池工业园7#厂房建设及年产3GWH智能硬件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
马尾区儒江东路135号飞毛腿工业园 |
福建飞毛腿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闽环(福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45682.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分期建设,近期位于1#厂房、2#厂房、1#仓库,升级改造现有的智能硬件锂离子电池生产线30条,年总产能为12亿WH;远期新建7#厂房,待建成后全部搬至7#厂房,建设智能硬件动力锂电池生产线37条,全厂总产能为年产智能硬件动力锂电池3GWH。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快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集气管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设施净化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焊锡废气一并分别由20米排气筒排放,其中近期1#、2#厂房分别由2根20米排气筒排放、7#厂房由1根20米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车间进行合理的布局,空压机设置专用隔声房,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废塑料壳经统一收集后由原厂家回收。废元件、废线路板、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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