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3月2日)
日期:2023-03-02 16:13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飞毛腿电池工业园7#厂房建设及年产3GWH智能硬件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马尾区儒江东路135号飞毛腿工业园

福建飞毛腿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闽环(福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45682.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分期建设,近期位于1#厂房、2#厂房、1#仓库,升级改造现有的智能硬件锂离子电池生产线30条,年总产能为12亿WH;远期新建7#厂房,待建成后全部搬至7#厂房,建设智能硬件动力锂电池生产线37条,全厂总产能为年产智能硬件动力锂电池3GWH。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快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集气管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设施净化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焊锡废气一并分别由20米排气筒排放,其中近期1#、2#厂房分别由2根20米排气筒排放、7#厂房由1根20米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车间进行合理的布局,空压机设置专用隔声房,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废塑料壳经统一收集后由原厂家回收。废元件、废线路板、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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