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1月4日)
日期:2023-01-04 16:54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福州港闽江口内港区青州作业区3#、4#、5#泊位扩能改造工程

马尾区罗星东路青州作业区

福州港马尾港务有限公司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422.16万元, 环保投资61.5万元。对原码头橡胶护舷、系船柱、横梁等进行改造,码头岸线保护不变。3#、4#、5#泊位均由1万吨级散杂货船提升到2万吨级散杂货船(其中3#、4#泊位结构预留3.5万吨级),扩能改造后年设计通过能力525万吨。

(1)废水:泊位作业区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码头初期雨水收集经沉淀后回用于港区绿化、道路洒水、喷淋用水,不外排。到港船舶含油污水由专业单位进行收集处置。

(2)废气:安装喷淋装置,移动漏斗接料两侧设挡风板,接驳皮带机加装防护罩密闭。“水转水”装卸过程对固定皮带机采用喷淋方式降尘,移动皮带机和移动式装船机皮带传输段采用密闭措施,在移动皮带机的卸料斗处设置挡风板、喷淋降尘,移动式装船机采用布袋式卸料。运输车辆在港区减速慢行,及时冲洗路面等,抑制路面扬尘。

(3)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机械作业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消声处理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对设备使用和车辆进出的管理。

(4)固体废物:泊位作业区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不随意堆放、焚烧或倒入江中。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到港船舶生活垃圾按规定处理。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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